近日,有网友反映:入夏以来,淮河文化广场好人馆南边有人开露天KTV,声音特别大,经常营业到夜里十点以后,周围居民不堪其扰,家里老人小孩都休息不好。
该网友还指出: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该露天KTV属于社会生活噪声;
第四十四、五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网友纷纷评论,自己也有类似经历:
也有公安部门给出建议: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监管。
9月5日晚,根据市民反映淮河文化广场开学以后露天KTV,广场舞噪音扰民的现象。蚌埠公安经开分局航华派出所联合广场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江淮义警对文化广场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治理,民警对各广场舞负责人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控制噪音,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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