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涵
8月28日上午,威海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炜介绍了《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有关情况。《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于8月18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办法》共十三条。
奖励对象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且在威海市正常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监管机构。其中,金融机构是指在本市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三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或者上述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是指由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或者组织;监管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
威海市金融发展贡献奖的奖金总额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1. 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为168万元,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各15万元,二等奖7名、奖金各9万元。同时,增设“威海市新增信贷投放奖”“威海市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奖”“威海市金融风险防控奖”各2名、奖金各1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不同奖项。
2.保险业金融机构:奖金为56万元,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6万元。
3.证券业金融机构:奖金为24万元,其中,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
4.地方金融组织:奖金为12万元,每年从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中产生6家获奖机构,奖金均为2万元。
5.监管机构:奖金为40万元,其中,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灵活运用货币信贷工具、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科学统计分析金融业相关数据、确保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8%,给予20万元奖金;威海银保监分局创新金融监管及风险防控手段、促进银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发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8%,给予20万元奖金。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威海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和对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表扬的重要依据。每年5月底前,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威海市金融发展贡献奖的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复核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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