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从VCD至DVD技术时代,我国都是全球VCD和DVD制造绝对大国,虽VCD没有受专利许可费的伤,但DVD受了专利许可费的伤。
伤,至今依然痛!
专利许可费还只是伤,专利禁止许可则是要命。
一、VCD是没有受专利许可费伤的
在我国,VCD是CD的下一代。
CD是仅有声音,VCD则是兼具声音和影像,CD技术已经成熟且广受市场欢迎,但却是国外公司垄断的。
CD是指包括CD光盘和CD播放机,是1982年由飞利浦和索尼公司研发出的,到90年代时,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都已经是公开和非常成熟的。
全球第一台VCD是由中国人姜万勐于1992年12月研制。
安徽省万燕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于1993年第一批1000台VCD下线,被抢购一空,传闻是被其他公司买去研究了。
安徽省万燕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由姜万勐和孙燕生创办,万燕正是来自两人姓名的中间字,两人相识于1992年在美国举办的美国国际广播电视技术展览会。
在创办万燕电子之前,姜万勐是安徽现代集团总经理,一家与华为公司同年成立的电子设备公司;孙燕生是美国C-cube(斯高柏)公司的创始人也是MPEG之父,MPEG技术是VCD的核心技术,如今发展成为我们熟悉的音频、视频、数据国际压缩标准。
姜万勐看到了MPEG技术的商业前景,先后投资57万美元请C-cube制作板卡和提供技术支持,基于C-cube的核心技术产品,在1992年研制出全球第一台VCD。
次年初,姜万勐邀请孙燕生带着研发出的基于MPEG技术的VCD芯片技术带到国内展示,展示获得成功。1993年3月18日,两人共同出资1700万美元成立万燕电子,同时,孙燕生要求万燕电子投资350万美元进行解码芯片修改研制,当时外汇管制严格,但姜万勐通过多种渠道将款项汇至C-cube公司,研制出的芯片命名为CL450。
1994年,万燕电子的VCD量产,售价4000-5000元/台,占据着100%的VCD市场份额,但市场主流还是CD,VCD市场销售量不及CD市场销售量的10%,一是由于价格高,二是光碟资源缺乏。万燕电子全年生产数万台但仅销售2万台,同时由于其先前投入了1600万美元研发和2000万元在央视广告宣传,资金出现危机。
VCD市场在万燕电子巨额广告费用催熟下,VCD开始被消费者认可,盗版碟片在珠三角飞速量产。
1995年4月,曾经山寨段永平的小霸王游戏机的胡志标,在父亲卖房支持下与好友陈天南筹集80万在中山市东升镇成立爱多公司,采购散件进行组装,两个月后通过从香港购买斯高柏公司的解码芯片CL480制成样机,CL480是VCD工业历史上最著名的解码芯片。
同年进入VCD市场的还有90多家,包括新科、万利达和先科。因为在当时,一把螺丝刀就是一个组装厂,VCD较CD的区别主要就在于芯片的不同,同时,斯高柏的芯片虽然是万燕电子投资研发成功的,但万燕电子对斯高柏公司不享有权属甚至不享有独家使用权。
1995年,VCD国内市场销量达到22万台,价格下降至3000元/台左右。
同时,国外公司不重视VCD,认为DVD才是CD的下一代,他们一直研究的DVD在1995年形成了统一标准,参与标准的制定方成为后来在我国公司收取巨额DVD专利许可费公司。
1996年,VCD国内产量达到256万台,价格跌破2000元/台,万燕电子基本退出竞争,竞争发生在爱多和新科之间,市场规模越来越大,2000年的国内产量打到2900万台,大部分由我国制造。
万燕电子的市场占有率跌破3%,在安徽省政府的组织下相当于被安徽省美菱集团兼并,双方在一年多的不愉快合作后,万燕电子最终落户江门。
爱多是VCD市场的老大,走的是品牌和降价路线。其花420万请成龙拍广告投放于中央电视台,并且以8200万元夺得中央电视台1997年电子类标板第一名,1997年以2.1亿元夺取中央电视台1998年广告标王,但随着VCD市场1998年饱和,仅依靠非正常降价打击“黑马”新科,不进行研发投入和转型DVD,爱多在1998年下半年出现财务危机,1999年被多家法院查封。
新科是VCD市场的老二,走的是技术路线。为摆脱斯高柏公司的解码芯片之路(其成本5美元的芯片售价75美元),新科联合美国ESS公司研发解码芯片,虽然一代性能较斯高柏公司的CL480相差较大,但第二代后性能大幅提升,导致斯高柏的芯片降至10美元。新科公司还紧跟国际技术发展,与索尼在1996年开始合作研发DVD,并于1999年研制成功,成为我国在DVD市场竞争的龙头。
综上而言,VCD的核心技术并不在我国,万燕电子的巨额研发费用成为浪费。万燕电子1992年研发出VCD,其未享受到市场红利,但爱多和新科等公司是享受到了市场红利的,造就了胡志标年轻时的传奇。
没有国外公司向他们收取专利许可费,VCD走向衰落的原因是内部价格战、技术变革和不重视研发
正如新科老总秦志尚在1999年所说:“过去5年是VCD市场,那么未来5年则是DVD市场。
二、DVD专利许可费之伤
在全球,DVD是CD的下一代。
DVD是一个时代的全球性产品,类似于4G和5G技术,当国外公司在研发DVD技术时,我国公司都在VCD市场打价格战。
DVD是基于1994年制定的MPEG-2标准,采用的是激光视盘技术,当时有两大技术方向研发阵营,一是索尼和飞利浦的多媒体CD(MMCD),一方是东芝和松下为代表联合另7家推出SD(Super Disc)规格,两大研发阵营的技术不兼容,但是在1995年12月25日,两大阵营达成协议,形成统一的DVD标准,开始攻占市场。
1997年的国内DVD产量是5万台,仅为VCD产量的0.5%;到2000年的DVD产量为1970.5万,为VCD产量的68%,DVD产量逐渐超过VCD。
同时,由于DVD市场主要在国外,因而需要依靠出口,如2003年-2005年的我国DVD出口量分别为7269.66万台、12913.88万台和14593.28万台。
DVD市场的快速发展,对VCD市场形成了巨大冲击。我国的VCD制造商转入DVD战场并扩大产能,DVD标准制定者们也在关注市场,陆续向我国的DVD制造商收取专利许可费。
向我国的DVD制造商收取专利许可费的组织和单位包括六个,除6C专利联盟和3C联盟之外,还有MPEG-LA公司、1C、DTS公司和杜比公司
6C专利联盟是1999年由东芝领导组建,还包括三菱、日立、松下、JVC和时代华纳,后来IBM加入,但仍沿用6C专利联盟,其自2001年3月开始收取专利许可费,收费模式为4美元/台或整机净手价4%。
3C专利联盟是1998年组建的,包括飞利浦、索尼和先锋,LG在2003年加入,但仍沿用3C专利联盟,其自2002年开始收取专利许可费,收费模式为5美元/台,后降为3.5美元/台。
MPEG-LA公司作为一个技术标准所涉专利的统一许可公司,在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派出代表集中谈判6年后于2006年4月27日签订谅解备忘录,要求中国DVD制造商的“追溯费用”,其中以2005年7月1日为节点,该日之前的按4美元/台收取专利许可费,该日之后的按2.5美元/台收取专利许可费。
1C指的是汤姆逊公司,要求的专利许可费为售价的2%且不低于2美元/台。
DTS公司是美国的音频技术公司,要求的专利许可费是11美元/台。
杜比公司作为音频技术公司,要求1999年9月起3年内是不高于1美元/台,但之后将要求1-2美元/台。
上述六个组织和单位向我国制造的DVD收取的实际专利许可费合计超过10美元/台,最高可超过20美元/台。
以2005年的DVD出口数量接近1.46亿台计算,每年的DVD专利许可费超过14.6亿美元,而2005年DVD出口价格已经是30-40美元/台,也就是出口价格的大部分是用来缴纳专利许可费的。
在2005年这样的极低利润下,我国的DVD产量仍占全球产量的90%以上,这也就导致我国的DVD播放机的制造商通过合并等形式从400家减少至150家,同时不少制造商是选择了为国外公司代工。
为何我国的的DVD播放机制造商会支付专利许可费呢?
首先,这些制造商的DVD中85%是出口,专利许可方对未缴纳专利许可费的制造商通常采用海关查扣,制造商只能选择支付;
其次,由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与多个专利许可方签订了备忘录,已经约定了许可费标准;
再次,中国的制造商没有任何的筹码进行谈判。
如此,专利许可方没有在国内发起任何的专利侵权诉讼,就能收到设定的专利许可费,简直比如今的收取4G、5G和车联网专利许可费更容易。
在这样的极限压迫下,基本是将中国的所有DVD播放机制造商置于“生产是死,不生产也是死”的绝境。
2004年6月和12月,无锡多媒体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作为代表在美国起诉3C专利联盟违反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实施的,这也是DVD播放机制造商只能选择去美国起诉3C专利联盟构成垄断的原因。
2005年,香港东强电子集团在德国起诉飞利浦的一项专利无效,因为飞利浦将期限届满的专利也列入专利许可清单。
2005年,由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等5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飞利浦的一项关键技术专利(95192413.3),得到郑胜利、盛杰民、李顺德、陶鑫良、单晓光、程永顺、赵晓力、王春燕、张今和孙国瑞等专家学者的一致支持,该无效案件进入了口审程序。最终结果是飞利浦将该专利从专利许可清单中移出,张平教授等也撤回无效请求,该专利权直至2016年届满失效。
2005年,我国推出EVD标准,虽然是举全国之力制定,由于存在争议,未能在市场形成竞争力,更何况市场需求已经变革了。
2005年DVD摄像机取代了DVD播放机成为市场需求,DVD播放机的已经衰落,而DVD摄像机的技术含量远高于DVD播放机,成为日本的索尼、日立、松下和佳能的市场。
在DVD时代,我国不仅仅付出低价代工服务,还向多个专利许可方支付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仅仅在市场需求已经转型时,方才意识到采取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抗争。
三、为何三十年了,依然痛?
假设万燕电子发明VCD时申请了专利,万燕电子能获得基础性专利吗?
VCD是CD技术+MPEG技术的结合,核心技术是MPEG,该技术是属于美国C-cube(斯高柏)公司,其在1990年8月23日已经申请美国专利(US5253078)。
再从市场来分析,国外公司是不重视VCD的,他们认为CD的下一代技术是DVD,也就是VCD只是中国公司制造出来推向市场,主要还是国内市场,根本收取不到外国公司的专利许可费。
当全国沉浸在全球第一台VCD的历史性创新时刻时,国外公司已经完成了DVD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当DVD全球浪潮来了时,VCD毫无抵抗之力,即使搞出一个SVCD也是徒劳。
进入DVD时代,我国任何实质性技术和专利都没有,只能任人定价收取专利许可费,还得为他人低价代工。
当DVD播放机时代落幕,推出自己的EVD争议标准和采取法律手段抗争专利许可方,可时代已经在淘汰DVD播放机,即使标准和诉讼赢了也已经没了市场。
对于新时代的DVD摄像机技术,不仅仅无技术和专利,而且无法制造出来了,死亡等待着所有的DVD制造商。
DVD专利许可方收取的专利许可费最高可达20多美元/台,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半,这样的伤,痛至今。
1992年至今,该三十而立了。
当年那一批吃过专利亏的公司和老板去哪了?
有的进监狱了,有的破产了,有的还在代工,仅一家公司完成了三十而立。
这家公司是步步高,步步高最初涉及点读机、DVD和通信三大业务。DVD业务的负责人是陈明永,陈明永在2003年宣布关闭DVD业务转型做手机,收购了OPPO品牌成立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如今成为我国专利行业重视专利且认识专利的标杆之一。
DVD专利许可费之伤没有给我国的创新带来持续冲击,仅仅停留在了话题层面,三十年过去了,当专利许可方举起手时,痛感就袭来。
然而在近两年,专利许可方从公司变成了国家,新的专利许可方不求利益之伤而只要命。
三十年的痛是会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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