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费国海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四个多月后,A股上市公司延安必康(002411)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有了明确“说法”。
四项信披违规将领罚
刚刚过去的2020年8月17日晚间,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5-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及今年2月疫情期间相关临时报告信披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延安必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香兴福、谷晓嘉等24名涉案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款。各项拟罚款合计267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延安必康涉嫌违法的具体事实包括:
一、2015、2016、2017、2018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包括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等。经测算,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关联方李宗松和李宗松控制的江苏北松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各年发生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3.42%、16.21%、17.70%、8.06%,2018年期末余额为27.46亿元。
二、2015、2016、2018年报存在虚增货币资金的虚假记载。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三个年度分别虚增货币资金7.94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8.99%和净资产的15.18%)、20.57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11.40%和净资产的24.31%)、8.1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3.94%和净资产的8.47%)。
三、延安必康今年2月5日《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公告》、7日《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信披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延安必康披露加快口罩生产及与深圳图微安创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的误导性信息后,公司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最高涨幅9.62%;在深交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股价由涨转跌,2月7日涨幅1.53%,2月10日、11日跌幅达9.98%、5.65%。
两阶段股民可索赔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维权律师吴立骏认为,延安必康虚假陈述的违法事实及处理结论已基本明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吴立骏律师团队正在发起对延安必康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代表人集体诉讼。
吴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判断,目前有两个阶段的延安必康股民可加入索赔;第一;凡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且2020年3月25日盘后仍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或者在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之间买入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Jitisu@163.com加入,也可在“追寻证券网”或“众维515网”提交获赔报名申请。据介绍,其团队目前已经受理了数十名延安必康受损股民的索赔委托。
财务数据显示,延安必康2019年净利润4.00亿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今年元至3月,公司实现营收16.31亿元,净利润0.52亿元,同比分别下滑20.91%、66.25%,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9.29亿元。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盈利1.15亿元-1.5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97%至67.78%。
二级市场上,延安必康今年以来股价波动异常剧烈,年初从15元一线飙升至最高24.8元,六个月之内又快速回落至最低6.36元,上下振幅近3倍,市值高低落差达280多亿元,大量受误导买入的投资者损失严重。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80637户,较三个月前的2019年末户数激增2.2倍,其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数万之众。
2020年8月18日,延安必康收报7.54元,最新市值115亿元,年内跌幅超过52%,在今年两市数千只非ST股票中股价表现倒数第二(第一为暴风集团),而同期中小板综指上涨34.85%,医药指数更是涨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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