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告(眉仁公资告〔2020〕第26号)获悉到2020年8月25日10时将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信息:
宗地位置——天府仁寿大道与视高路交汇处;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69995.41平方米(约104.99亩);
拍卖起始总价——40038万元;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
容 积 率——:≤2.2,且≥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80米,且>-12米;
其他要求——
1.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在住宅或商业建筑的一层和二层部分(不得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或夹层),其底层建筑面积应大于配建面积的50%,一层至二层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开发项目容积率指标,产权归政府所有,且应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统筹安排为公办型或委托办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
2.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室(可结合物管用房进行建设),包括80平方米图书室、220平方米多功能厅、8个室外报刊亭,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
3.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428平方米的物管用房(包含不低于3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和20平方米电子自助包裹收储室),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
4.配套建设两处对内公用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每处男女厕所各四个蹲位(含残疾人蹲位),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
5.临街配套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垃圾房,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
6.配套建设户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9平方米的室外健身活动场地或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室内健身活动场地,包括16组体育健身设施、4组儿童活动设施、1个标准篮球场、2个标准羽毛球场(或标准网球场和标准羽毛球场各1个)、4个乒乓球台、1个五人制足球场(25米*1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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