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巨亏之中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不正确,被监管部门处罚。
众泰汽车在公告中表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众泰汽车为何会被处罚?该事情源头是来源于数年前的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应建仁、徐美儿夫妇全资持有的铁牛集团,通过实际控制的金马股份,以116亿元的高估值收购旗下另一资产永康众泰,之后将上市公司更名众泰汽车。这一“左手倒右手”的交易中,116亿元的估值较永康众泰净资产22亿元,增值约94亿元,增值率为429%,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巨额商誉。
永康众泰当时承诺,2016-2019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1亿元、14.1亿元、16.1亿元、16.1亿元。但汽车行业近年销量下滑,加之新能源车因补贴退坡,销量断崖式下跌,众泰汽车亏损不断扩大,扣非净利润2016年为12.33亿元,勉强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为13.42亿元,完成率95.15%;2018年为-4.91亿元,完成-30.52%。众泰汽车2019年商誉减值61.2亿元,亏损111.9亿元。
2020年1月20日,众泰汽车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亿至90亿元。6月18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金额修正为亏损108亿至115亿元。6月23日,公司披露年报显示,实际业绩为亏损111.9亿元,与2020年1月业绩预告中披露金额差异较大,公司未及时对2019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此外,众泰汽车在编制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过程中,因出现会计差错,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虚增,信息披露不准确。
众泰汽车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金浙勇、董事会秘书杨海峰、财务总监张志、时任财务总监方茂军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前述公司及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方茂军在众泰汽车任职财务总监时间是2011年1月至2019年8月,前后超过7年半时间。金浙勇、杨海峰、张志仍然在公司任职。
众泰汽车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净亏损7.5亿-10.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9亿元,同比下降158.25%-261.56%。销量方面,根据众泰汽车公告,2020年1-6月整车生产574辆,销售汽车1417辆。
至7月29日,众泰汽车股价1.32元,市值仅为27亿元。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众泰汽车应该难以扭转颓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