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文化创意产业涵盖设计、艺术品市场、音乐、图书、广告、建筑等11大行业的生产、服务和价值创造。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就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当作提升经济实力的重要政策。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德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立法有何亮点?疫情之下,德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受到了巨大冲击,德国政府推出了10亿欧元的援助计划,其力度之大令很多国家相形见绌。言之有范小编采访了正在德国波恩大学访学的文化政策法规领域专家魏晓阳教授,为你揭开其中奥秘。
魏晓阳,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加坡国立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日本北海道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文化政策与法规
问:一直以来,化工业、制造业都是德国这个老牌工业国家的产业支柱。但是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在德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显,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您认为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主要得益于哪些因素?有何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对德国经济做出了很大贡献。根据德国经济能源部和文化传媒司于2019年发表的文创产业监测报告,德国有6个产业对其他经济部门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分别为:自动化、金融、机械、文创、化学和能源产业,其中文创产业发挥的引领作用已经超过化学和能源产业,仅次于金融和机械产业。近十年来,文创产业占GDP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上下,而其中的公司数量为德国经济的贡献占比维持在7.57%左右,从业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3.1%左右。另一方面,文化和创意领域的经济数据也显示整个产业的总体趋势比较稳定。
文创产业在德国囊括至少11个具体行业。根据2009年经济事务和能源部长会议的指南,这些具体行业包括:音乐产业、图书市场、艺术品市场、电影业、广播业、表演艺术市场、建筑市场、设计行业、出版业、广告、软件和游戏产业。总之,一切以市场为导向的、通过媒介创造、生产或传播文化和创意的所有企业、商品和服务都被纳入文创产业当中。虽然整体文创产业营业额长期稳定增长,但是各个行业在德国也面临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艺术、书籍和新闻市场处于文创产业中发展较慢的领域,而软件、游戏业、演艺市场和音乐工业发展更为迅速。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很多因素,从政策角度来看,上个世纪80年代左右,欧洲发达国家的经济方式普遍经历了比较大的转变,从而使得发达城市普遍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工作时间的减少和休闲时间活动的增加。为了满足公众复杂和不同的文化需求,政府增加了文化与创意部门的行政开支,同时丰富了相关政策,因而使得文化政策在许多欧洲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中逐渐成为重要的促进要素之一。
就德国而言,自东西德合并之后更为文创产业带来了难得的繁荣契机。1998年,联邦政府首次增设了联邦政府文化事务和媒体事务专员(Federal Government Commissioner for Cultural Affairs and the Media),从而在联邦政府建立了一个文化事务的中央联络点。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多样性和中小型企业居多,有的文化企业甚至只有一个人,这样的特点决定了这个产业的发展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政策的扶持和资助。
德国联邦政府便根据这一特点,在联邦政治体制基础上制定了多样和灵活多变的文化联邦主义政策,文化和媒体事务委员会在制定政策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它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审查所有对文化可能产生影响的政策,例如为对非营利组织特殊规定在内的税法提供参考,对文化预算问题进行最终的裁定。这些政策都顺应了德国文创产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最终有力促进了文创产业的发展。
问:作为文化政策法规领域的专家,您认为德国文化政策法规有哪些亮点?
事实上,上述德国的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发展也得益于其建立的一套以宪法为最高位阶,以税法、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等部门法组成的位阶清晰、完善的文化法律保障体系。德国于1919年颁布的《魏玛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明确规定公民文化权利的宪法,而1949年的《基本法》中有一条与文化与艺术直接相关的规定:“艺术、科学、研究和教学应该是自由的(第5条)”。根据德国宪法法院给出的解释,这一条款不仅保障艺术家有权免受国家干预,而且授权国家采取振兴和繁荣文化和艺术的法律或政策。
有了宪法最高的法律保障,德国的各个部门法作为下位法就必须与宪法的这一最高核心价值相吻合。例如自1981年8月2日生效的《艺术家社会保险法》,对自由职业艺术家、记者和作家进行特别保护,包括法定健康观测、老年看护与养老保险。同时,与普通雇员一样,艺术家、记者和作家只需支付一半的社会保险费,其余的“雇主份额”由那些雇佣或推销艺术家、记者和作家作品的公司缴纳。国家还提供补贴,用艺术家社会保险基金的40% 作为“雇员份额”为艺术家提供资金。
德国宪法关于文化规定的另一个亮点是州的宪法比联邦宪法更为关注艺术和文化,因此,大多数州的宪法对文化和艺术的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和具体,从而可以在联邦制体制下更为灵活和有力地确保文化的多样性。事实上,各州是文化领域的主要行为者, 负责制定自己的法律政策优先事项, 为各自的文化机构和文化企业提供资金, 并支持具有区域重要性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问: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使得全球供应链受到巨大冲击,也在深刻改变着国际格局,您认为此次疫情对德国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了哪些冲击?
2020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对几乎世界各国的文创产业都造成了巨大冲击,德国也不例外。德国创意协会和文创产业公共资助机构网络(PCI-促进创意产业)于疫情初期对文创产业的影响做了两份调研报告,报告将疫情对未来几年文创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轻度、中度、严重。在轻度影响的情况下,估计文化和创意产业将损失95亿欧元,这意味着年销售额将下降近6%;在中等程度影响的情况下,文化和创意产业将损失147亿欧元的收入,年销售额下降近9%;在严重程度影响的情况下为278亿欧元,年销售额下降近16%。在一年中销售损失不能平均分配的背景下,这些数字是惊人的。
疫情不仅造成整个产业的巨大损失,而且使得文创产业的从业者面临生存危机。如上所述,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中小型企业居多,而且自雇人士占比非常高,有近22%的文创企业核心员工是自雇人士,有时这个比例会超过50%,远远高于德国10%的自雇人士平均比例。由于这样的就业结构以及对各类文化活动和表演的高度依赖性,文创产业从业者在这次疫情面前甚至面临难以维持生计的生存威胁。
问:多家主流媒体报道2020年6月4日,德国联邦政府宣布了一项名为“重启文化”(Neustart Kultur)的计划,将投入总计10亿欧元,用以支持德国文化及创意产业的恢复和重建,但是国内目前并没有更多详细的信息,您对此了解吗?
面对疫情的巨大冲击,德国不仅在降低死亡率和完善的公共卫生医疗体系方面给人印象深刻,而且在对文化重启的救助方面也是世界上独树一帜的。除了上述“重启文化”计划之外,德国政府事实上早在疫情初期就动用“大手笔”资助了所有受影响的行业和部门。德国议会批准了15.9亿欧元资助所有受影响的行业和部门,其中5亿欧元专门用于直接资助小企业和自营职业者和个体艺术家等。
当疫情日渐加重对文创产业造成更大冲击之后,德国政府又通过了支持重新启动文化生活在德国与广泛的救援和未来的一揽子支持计划。这项计划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为文化设施投资约2.5亿欧元,用于更好避免这些文化设施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例如建立在线票务系统或现代化通风系统,从而确保它们可以重新正常开放。
第二,投资4.8亿欧元用于帮助那些受私人资助的中小型文化场所和项目能尽早恢复运营,现场音乐会和音乐节的组织者和推广者、电影院制作和发行方、画廊、社会文化中心、图书和出版都将从这项资助中获益。
第三,作为联邦政府的数字化运动的一部分,将投资1.5亿欧元用于促进在线活动,例如博物馆在线项目等。
第四,向联邦资助的文化设施和项目提供1亿欧元的资助,用于补偿它们因大流行病造成的收入损失和额外支出。
第五,向私营无线电广播公司提供总额达2000万欧元的援助,以弥补它们因广告收入损失而造成的沉重打击。
除了上述“重启文化”等政策之外,德国的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等法律也对文创产业从业者度过生存危机提供了重要保障。德国《民法典》第616条规定:如果雇员由于个人原因,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无法提供服务,而他(她)本人又没有过错,则有权获得全额报酬。
然而有争议的是,这是否也适用于因子女在家中被疫情隔离而无法工作的父母,因为在许多雇用合同中,这些行为都被认为不适用于以上民法典条款。德国通过了《与危机有关的临时改进短期工作补偿条例》(Act on the temporary crisis-related improvement of the regulations for short-time work compensation)放宽了短期工作补偿的条件,联邦就业局向受影响的雇员提供短期工作补偿,以便部分补偿长达12个月的短期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了文创企业的大面积破产,保护了文创企业的就业率。
可以说,文化法律与政策不仅在历史上促进了德国文创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当下的疫情危机时刻正在推动德国文创产业的复苏。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疫情期间这些新政策的推出和法律方面的变通不仅及时、精准,而且“对症下药”,有力地化解了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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