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作者”。北京互联网法院7月7日发布的《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显示,该院受理的图片类著作权案件中,案件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图片公司的案件数占比超四成,诉讼高度类型化。
原告多为图片公司 自媒体文章配图侵权占比高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新闻发布会,发布《探究图片版权争议成因 共促纠纷源头治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涉网图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研报告》,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 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报告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集中审理涉网著作权案件。由于图片创作、使用和传播的便捷,图片类著作权案件数量一直在知产案件中占比较高。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介绍,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至2020年6月30日,该院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在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
姜颖指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图片类著作权案件中,排名前十位的原告主要集中于国内图片公司和个别个人权利人,排名前五位的图片公司的案件数量占全部图片类案件的43%。原告主张的权利和诉讼请求、证据组合方式等在不同案件中呈现出高度一致性,类型化特点明显。此外,直接侵权主体类型多样,微博、微信、博客、贴吧等平台上的自媒体用户侵权现象亦十分普遍。最主要的图片使用方式是在文章中作为配图使用,占比94%。
将诉讼索赔作为经营方式 个别图片公司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
报告指出,大量案件中,原告采用统一格式的起诉状和证据组合方式,有明确的诉讼策略和目的。“部分案件中,权利人并不注重通过正常渠道对外进行版权许可,而是将诉讼索赔作为经营或者获利的方式之一。”姜颖说。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报告中举例,针对同一被告,多数原告往往仅就一幅图片提起诉讼。在进入诉讼调解程序时,原告又请求将其他未提起诉讼的所有图片一并打包调解,或者促使被告与其签约购买相关图片库产品,试图利用司法力量同时达成解决其版权争议及促成版权交易的目的。“个别图片公司或者律师甚至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主动锁定图片权利人,利用专业软件检索到侵权行为后再向图片权利人寻求授权,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姜颖指出,这种维权方式已经成为这些图片公司的主要经营方式和部分律师开发客户和案源的主要渠道。图片版权交易本应是市场行为,交易价格也应在市场中形成,由市场进行定价。但目前,利用司法程序进行事后救济的现象严重,司法定价替代了正常的市场行为,说明图片版权市场的功能目前未能有效发挥。
此外,报告还称,图片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不足、获取授权渠道不畅是侵权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图片版权来源不清晰、授权不规范,授权市场不够公开透明,交易机制不够完善,也进一步加剧了被告的不信任感。而在赔偿层面,由于当事人往往对损害赔偿举证不足,导致法定赔偿适用较为普遍。权利人大量通过诉讼以司法定价代替市场定价,亦会进一步扰乱图片版权市场的秩序,影响市场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法院、版权保护中心签署协议 建立区块链共治体系
发布会上,姜颖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例,分享了该院审理图片类案件的基本原则与由此确立的裁判规则,包括:严格审查原告的权属证据,防止非权利人通过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确保证据真实可信;对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不能充分披露用户信息的,推定其实施了直接提供作品的行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差异化的损害赔偿数额,对权利人进行适度保护等。
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从两个方面给出建议: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司法的指引作用。积极引导适用小额诉讼、多元调解等程序,快速高效解决纠纷。通过裁判规则,引导图片版权的商业价值实现途径回归市场。进一步加大损害赔偿的梯度化和差异化,鼓励原被告进行举证或说明理由。另一方面是加强版权纠纷的协同治理。一是推动建议建立专门的集约化线上图片交易市场,推动版权公示和交易机制的变革。二是改革作品登记和交易公示制度,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更为集中、便捷、透明、证明力更强的著作权登记体系。三是强化版权保护意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四是网络服务平台应重新定位角色,承担版权保护的社会责任。探索建立图片使用人和权利人授权机制的新模式,以实现多赢局面。
随后,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代表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共同发布倡议书,希望在人人都是作者、人人都是使用者的社会,各方携手为构建健康、多元的文化创作环境和规范、完善的图片版权保护体系共同努力,共促图片产业健康发展。
在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的指导下,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建立行政司法协同、多方参与、基于区块链等技术支撑、机制创新的诉源共治体系。
与会的首都版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图片公司、互联网平台公司代表进行发言,均表示要积极响应北京互联网法院于北京市版权局的倡议,尊重图片版权,共建、共治、共享图片行业良好版权生态。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王野霏在发布会上提出,各方需要继续探索在版权登记、认证源头上实现标准化上链、流转轨迹固化,为司法审判提供有力支撑和便利条件。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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