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sel
校对:LITCAVE工作室
配图:网络侵删
昨日我们才看到高露洁公司考虑给「黑人牙膏」换名,而且诸多以「非裔美国人肖像」为品牌商标的产品也开始自查并考虑更新品牌形象。
当下我们又看到了外媒报道的另一条消息:美国强生公司宣布停止销售旗下品牌「可伶可俐」的 Clear Fairness美白产品系列。而先前有报道已经宣称强生将下架「露得清」的Fine Faireness美白产品系列。
对于这次下架,强生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过去几周,有不少言论强调我们露得清和可伶可俐祛斑产品的产品名称或产品主张传递了一种信息,那就是白皙的肤色比你原本的肤色更好。这从来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认为健康的皮肤就是美丽的皮肤。」
《纽约时报》还举例说,在印度,有消费者称赞「可伶可俐」的亮肤产品有效,可以美白肤色。在亚洲,露得清产品广告还描述如何使消费者的皮肤「白得更彻底」。
实际上,为了避免被打上「种族歧视者」的标签,强生公司上周就宣布会提供匹配多种颜色的创口贴以符合不同肤色。
如今,强生方面表示,品牌官网已经删除了上述产品的链接,公司未来不会再生产和寄出上述产品系列,但相关美白产品仍会在货架上销售,直到库存耗尽。
其实说到这里,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种矫枉过正,但是我们确实也需要反思美白产品本身。
就像「锥子脸」一样,我们发现很多时候我们的审美是一种社会构建,就像很多网民说的那样,我们的网红似乎都长得千篇一律,大眼睛、瓜子脸、双眼皮。甚至在很早之前,我们国内的消费者都是以消费国外的知名品牌为荣的。
比如10多年前,像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这些现在看起来相对平价的餐厅在之前可都不是每天都可以吃上的。很多人会说,或许那个时候国外的现代餐饮业发展得确实比较成熟,但是如果是审美呢?
如今我们通过学习历史,已然知道不同时代的审美是不同的,但是如今在大众中流行的欧式双眼皮、立体五官,这些难道是我们中国本来就有审美吗?我想并非如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其实在现代,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以白为美」的审美信条的。
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贵妇往脸上涂美白产品来彰显自己的娇弱,表示自己不从事室外农务,只是待在家中,而现在一部分欧洲人又渐渐迷上古铜色肌肤,因为这样的肌肤色往往象征着自己常去海边度假。
所以我们的审美很多时候与社会认可和财富地位的评判标准息息相关。
正如后殖民主义者萨义德发表的《东方主义》中说的那样,第三世界在不断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其实也在接受西方霸权主义文化的构建,而这是我们在发展中需要警惕的。
所以再说回到强生停售美白产品这个事件,抛开商业因素,我们或许能够理解那些反对「美白产品」的人,就像那些反对病态瘦的模特身材的人一样,在他们眼中,这种美白产品实际上反映的是商业社会「以白为美」的单一审美,就像其他的单一审美一样,它在某种程度其实是一种「营销」或者「社会构建」的产物,就像「钻石」一样。
但是「以白为美」还能作为一种审美方式吗?这显然是可以的,毕竟有些人喜欢偏白的肤色,有些人喜欢「小麦色/古铜色」,理论上这些都应该被接纳和许可,没有高下之分,但是不应该有一种肤色比另一种更为高贵。
我们当然希望这场「反歧视的运动」旨在呼吁「多样性」,而非以同样的威权用一种审美模式去抹杀另一种审美模式,如果是这样的话,「反歧视运动」本身的意义就被消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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