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威海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威海市公安局2020年打击和防控经济犯罪宣传季活动。
2019年,威海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5起;破案121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6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58人。2019年底,将潜逃18年的网上逃犯黄某抓获;2020年1月2日,成功劝返外逃柬埔寨的境外逃犯张某;2020年1月17日,在金边抓获境外逃犯王某某。4月15日,规劝陈某松从柬埔寨回国投案自首,实现境外逃犯全部清零,在全省率先完成“猎狐”目标任务。
总体来看,2019年全市经济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扰乱市场经济类犯罪十分突出。全年立扰乱市场经济类犯罪案件58起,占全部案件的31.4%。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案件就高达42起。可以看出,虽然经过“春雷““秋风”以及文登南海打击传销系列专项行动,一些重点区域聚集型传销活动基本实现“打深打透打死”,但在其他区域,传销活动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传销组织者打着“创新”的旗号,以“1040工程” “民间互助理财”,以及“慈善”“养老”“改革创新”为幌子,区域聚集,深度洗脑,参与人员大多是前脚被遣散,后脚再入传销组织,应付查处的经验也日渐丰富,遣而不返,解而不散,难以根绝。网络传销则披上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性更大。
同时,涉税类犯罪仍呈高发态势。近年来,涉税违法犯罪的产业化、链条化、专业化、智能化特征日益突出,不法分子警惕性和反侦查意识也普遍增强,经常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在不同地区注册或者控制多个企业,操纵“产业链”实施税收违法犯罪活动。部分企业为了减轻缴税负担,也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2019年,威海市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战果。全年立涉税类犯罪案件33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起,虚开发票4起,涉案金额1.26亿余元。
此外,金融犯罪发案总体趋缓但数额巨大。2019年共立金融类犯罪案件61起。非法集资类案件46起,占比高达75.4%。自2015年“e租宝”案发以来,威海市共立输入型非法集资类案件93起,呈现出集中爆发的趋势,经过几年的治理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得到遏制,发案总体放缓。但是源发性案件开始高发,全市共立源发性案件6起,群众损失惨重,社会危害极大。
侵权假冒类犯罪也有抬头趋势。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想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短期内发财致富,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用假冒驰名、著名、注册商标标识,将普通甚至低劣的产品,冒充名牌流向市场,这种行为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对名牌产品的生产者造成巨大损失,对整个市场经营秩序带来危害。今年,共立侵权假冒类案件7起,涉案金额约675万元。
日前,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经济犯罪将浮出水面。下一步,威海市公安机关将以“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为方向,抓好抓牢打击犯罪主业。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涉税等专项打击,尤其对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大案要案,科学组织优势警力,从重从快查处,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此外,威海市公安局将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宣传教育”“风险监测”“公司管控”进网格。加大警企共建力度,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布典型案例、发布防范预警短信,提高社会主体识假防骗能力。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一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鉴于形势变化,此次活动将宣传日拓展到宣传季,时间安排为5月15日到8月15日,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威海经侦就在您身边。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紧紧围绕假币、洗钱、金融、涉税、非法集资、传销、商贸、证券私募领域等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广为关注的经济犯罪活动,介绍犯罪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伎俩,传授防骗知识和防范技巧开展集中宣传。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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