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法律亮剑的时候了!
三车相撞,造成一车4亲兄弟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没有立即报警,而是驾车逃逸潜藏。
肇事车辆被锁定后,同车人闫某华冒名为肇事司机顶包。
随着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肇事司机被确定为酒驾。
直到5月1日,敖汉旗公安局才发布“敖汉旗4.04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说是4月5日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4月30日,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顶包人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起诉。
此时,事故已经发生将近1个月时间,看看这通报发布的有多么“姗姗来迟”吧。
即使造成如此4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截至5月7日,敖汉旗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在进行调查调解中。
而且,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目前尚未接到肇事司机被免职的相关消息,要等待法律判决。
肇事司机究竟何许人也?
他就是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
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在4名死者无法安葬的情况下,肇事司机潘某国从未向家属道歉,也没有拿出任何赔偿方案。
“我爸爸兄弟四人都是养殖户,家里都还有没成家的孩子。”一位遇难者的女儿说。
4月4日清明节当天早上,潘某国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逆行高速撞上载有4兄弟的车辆。
事故造成其中3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送医后于当日身亡。
四兄弟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只有45岁,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因为事发后肇事司机潘某国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逃逸。
致使从路过群众报警到送医,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如果早一点4兄弟当中也许还能有人活下来。
交警对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后认为,潘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显示,潘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属于酒驾。
逃逸,酒驾,顶包,4人死亡,刑拘,调查,调解……
交通事故是不是已经演变成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情节和性质是不是已经变得极其恶劣?
“酒精成分应该不知过了多久才做的鉴定,如果当时做应该不止这个酒后,大概率是醉驾!酒驾逃逸重大伤亡最严重应该是死刑!”
“法律之剑是公正无私的!法律之剑是严厉威严的!坐等结果,给死者和家属一个满意交代!”
有网友如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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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市那么空…没有人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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