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绍有关情况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发布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司法行为记录报告制度有关情况。截止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万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设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可以使检察人员免受外部干扰,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实现司法公正。以下是详细报道:
为约束司法人员行为,2015年中央有关方面分别针对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及同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等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对此类行为如实记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推出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调“逢问必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绍说,“最高检制定印发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实行月报告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嵌入填录界面,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前,必须全面如实填报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潘毅琴指出,“从记录报告情况看,绝大多数是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监督及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反映,我们真诚欢迎这种监督。我们要防止的是社会上通过各种关系、非法渠道去找检察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记录报告就是要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让社会上人民群众渐渐知道,别通过非正当渠道去找检察官,找不找人、过问不过问都会一样依法办理。”
潘毅琴表示,记录报告制度实施以来,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规范检察办案等行为,“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逐步形成,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也在逐步减少,司法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她强调,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不力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我们将记录报告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组织开展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当天,最高检还发布了6件违反有关记录规定的典型案例。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要堵牢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的“后门”,同时充分打开群众正常监督反映问题的“前门”,通过12309网站、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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