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的发展
越来越多人倾向于网上购物
然而网上购物看不到实际商品
质量难以保证
甚至存在假冒产品的可能
近期,江门警方破获一宗
特大制售假冒茅台酒案
犯罪团伙横跨3省7市
通过网络将假冒茅台酒销往全国28个省市
案值2.5亿元
民警押解嫌疑人回广东
1.7万元买到4箱“茅台酒”
2019年8月29日,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接到事主吴某报案称,其通过网络购买了4箱茅台酒,怀疑是假酒。
据吴某介绍,2019年8月,他浏览某手机APP时突然弹出贵州茅台酒的广告页面,显示茅台酒1箱仅需4500元。面对低价的诱惑,吴某没有多想就通过广告上的联系电话下单了。
“我在广告页面填写相关购买信息后,就有销售人员跟我联系了。”与销售人员取得联系后,对方称购买一箱以上茅台酒有优惠,由物流代收货款,可以先验货后给钱。一听货到付款,吴某放松了警惕,立马下单购买4箱“茅台酒”。没几天,吴某就收到了物流公司快递员送来的4箱“茅台酒”。见外包装与真茅台酒无异,货物也完好无损,吴某就将1.7万元货款交给了快递员。
“茅台酒”到手后,吴某如获至宝。次日,他打开“茅台酒”品尝时,发现味道与其之前喝的完全不一样。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吴某第一时间致电这款“茅台酒”的销售人员,但对方不是不接电话,就是借故推辞。吴某说,其当时看到发货单上的地址写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也就没对酒的真假多作怀疑,谁知道碰到了假酒。
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接报后,邀请茅台酒厂打假部门对这批“茅台酒”进行鉴定,最终确认均为假酒。
嫌疑人指认制造的假冒茅台酒
一个月营业额超300万元
随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对售卖这批“茅台酒”的卖家进行侦查,发现该卖家一个月向全国28个省市销售假冒茅台酒,牟利300万余元。鉴于案情重大,江门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9·02”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
“通过初步侦查,我们获知假酒都是从湖北省随州广水市某物流营业点发货,而销售人员孙某飞的活动范围却在湖北省孝感市,两地相距近100公里。由于异地侦查获知信息有限,我们决定到当地作进一步调查,摸清该团伙的运作模式。”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王佩军说。
确定侦查方向后,专案组前往广水市某物流营业点侦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蹲守,物流营业点一切正常,警方没有发现有假酒从该营业点发出的迹象。“假酒的外包装特征很明显,都有个箭头在上面,很容易发现。”王佩军说。
嫌疑人囤放的假冒茅台酒
2019年10月初,转机出现,该物流公司有一辆面包车驶出,专案组民警紧跟其后,发现面包车停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与一辆悬挂湖北省孝感市号牌的车辆进行倒货,货物的外包装正好与警方掌握的假冒茅台酒外包装一致。“经调查,我们发现车主孙某玉与孙某飞是同一条村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我们就一路跟随孙某玉到其孝感市的居住地。”王佩军说。
专案组民警在孙某玉住处周边侦查近一个月,一直未发现其与假冒茅台酒有任何接触,案件侦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跟了一两个月一点进展都没有,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我们才知道,当时他们的假酒供应商在其他地方被抓,为了安全起见,孙某玉等人停止了假酒销售活动。”王佩军说。
警方发现庞大制售假酒犯罪网络
11月中旬,感觉风声已过,孙某玉重新联系一名贵州省安顺市的假酒供应商袁某贵,还亲自到制假窝点进行考察。
“孙某玉去贵州之前还让袁某贵给他寄了两瓶假酒样品,他亲自去贵州考察,一方面是确认假酒做得像,另一方面担心是警方设计的陷阱。我们一开始侦查到物流点与生活地相距近100公里,人货不接触,说明这是一个具有反侦查意识的犯罪团伙。”王佩军说。
考察没问题后,孙某玉就开始与袁某贵合作,让其生产假酒。因新的供应商在贵州,从贵州送到广水再进行销售增加了运输成本,于是孙某玉让袁某贵在当地找了同一家物流公司进行发货。供应商、物流公司都确定之后,该团伙按照原来的模式重新运作。
经过近4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清一个涉及湖北、河南、贵州3省以及武汉、郑州、安顺等7市,利用互联网、物联网销售假冒茅台酒,形成具有生产窝点、营销团伙、网络推广公司、寄递物流等黑色产业链的庞大犯罪网络。
专案组民警介绍,该团伙由孙某飞、孙某玉、孙某山、孙某磊等人组织营销,由袁某贵、孙某峰分别在贵州省安顺市和湖北省荆州市组织生产假冒茅台酒,通过河南省郑州市某信息技术公司工作人员杨某辉在各个手机APP推送广告,通过贵州省安顺市、湖北省随州市和荆州市等地的某物流公司对外发货并代收货款。
发货地址窜改为贵州省
专案组民警在追查假酒流通情况时,发现该快递公司几个发货点的退货率均达70%。假酒退回之后,快递员就将其放在营业厅内,一旦接到新单,便换一个快递包装再次发货。
“在此案中,物流公司快递员在发货之前会修改快递单。以广水营业点为例,实际发出地址为广水市,经过他们修改后发货地址便为贵州省,给侦查工作造成一定干扰。”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刘敏说。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在不同的发货点选择同一家物流公司,主要是因为该物流公司能提供代收货款服务。买家现场验货后付款,物流公司收款后就将钱款转给犯罪嫌疑人。“货到付款,收到货之后确定没问题才给钱,看上去是一层保障,但是一般买家在现场验货很难分辨真假。如果收货之后发现是假的,也很难再追回货款。”刘敏说。
专案组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根本不在意退货率,假酒制造商选择20元/斤的劣质白酒进行灌装,平均一箱假冒茅台酒的成本不到800元,每箱售价却高达4500元。除去物流费、推广费,利润依然高得惊人。“犯罪嫌疑人的关注点不在于酒的质量好坏、能否以假乱真,只需蒙混过关便可。而犯罪嫌疑人这种线上销售以及假物流信息的发货模式,只要酒卖出去了,后续顾客即使发现是假酒也找不到他们,致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刘敏说。
2019年12月23日,在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指挥下,江门市公安局各行动小组分别到达3省7市的预定地点开展收网行动。25日,孙某玉、孙某峰、孙某飞等3名主要嫌疑人在不同地点被民警抓获。至27日上午,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捣毁生产窝点2个、仓库10个,查获假冒茅台酒6580瓶、配件5万余个,成功侦破一宗涉及3省7市特大利用互联网、物联网销售假冒茅台酒黑色产业链案件。经查,假酒销往全国2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
来源 | 南方法治报、平安南粤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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