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入职的公务员对如何定级不清楚,今天,我想写篇文章专门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问题。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重新制定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该规定第四条明确讲述了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从这里可以看出,高中、中专、本科、硕士、博士定级是不一样的。
按照这个规定,本科毕业可以定一级科员,双学位研究生可以定四级主任科员(相当于之前的四级主任科员),博士可以定二级主任科员(相当于之前的主任科员))。
需要说明的是,新公务员法由以前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变成了现在的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不知出于何种目的,变相“压人”。
比如,招录的双学位硕士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享受四级主任科(副主任科员)待遇;招录的博士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享受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待遇。
这样的单位由很多,我也说不好这些单位什么目的依据什么这样定级。
建议小伙伴们考上公务员后,在自己定级时,一定要关注一下,看看自己的定级是否准确,不要怕得罪人,有疑惑及时和单位人事科沟通,询问原因。
本讲到此结束,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