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衡水的火车站
俨然变身“自首现场”
警方在3月9日至17日排查中
连续抓获4名网上逃犯
这效率也是可以了!
来看看那些“确认过眼神”的偶遇!
时间:3月9日
地点:衡水火车站
3月9日,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人民路刑警队在火车站检查点查获跨省上网逃犯一名。民警执勤中发现一名未携带身份证件男子,该男子编瞎话时“发挥不佳”,“我身份证丢了”这句话说得吞吞吐吐,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因此被“请”进派出所。
经确认,该男子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局上网涉嫌寻衅滋事罪逃犯。民警问询了该男子近四个月的旅居史,并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他下一步的去向,你懂的~~~
时间:3月15日
地点:衡水火车站
3月15日,新华路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检查点执勤中发现一名未携带身份证男子,随即对该男子身份进行核查,确认其系深州市公安局上网逃犯谢某,涉嫌诈骗罪。
目前,谢某已移交深州市公安局。
时间:3月17日
地点:衡水火车站
3月17日,人民路刑警队在衡水市火车站查获一名山东省成武县公安局上网逃犯张某。
目前,民警已联系山东警方开展移交工作。
时间:3月17日
地点:枣强火车站
3月17日凌晨2时许,枣强火车站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进站人员进行疫情核查时,发现名为马某成的男子神情异常。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马某成因涉嫌网上诈骗罪被重庆长寿区公安分局上网追逃,执勤民警遂将其控制。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成已移交重庆警方。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逃犯
在公共场所被抓?
在普遍的认知里,逃犯逃犯,总该要有“逃”“躲”“藏”的样子,大模大样现身火车站,是谁给的“勇气”?先来分析一下被抓的逃犯们是怎么想的?
不知道自己被追逃
这种类型的逃犯,在警务实际工作中屡见不鲜:有跟他人纠纷后打了群架又各自散去,殊不知造成了轻伤以上危害后果的;有剐蹭他人车辆后逃逸,随后忘在九霄云外的;有对相熟对象实施了单次诈骗、敲诈后,以为只是“赚了点小便宜”的 ……
这样的逃犯,看似有些“委屈”,但“不知者不罪”这句俗语,在法律条文中是行不通的,不知道违法 ≠主观无过错,只要犯罪构成要件齐全,就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另外,不少朋友都认为,逃犯,都是犯下重大刑事案件的人员,其实不然。大众平时所知悉的,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更多被列入逃犯名单的人员,只在警方追逃名单上显示,即使涉嫌的罪名可能很轻,社会危害也不巨大,也是追逃对象。
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
近年来,屡有藏匿多年逃犯被抓的新闻爆出,一方面归功于民警不懈坚持的责任和行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刑侦手段的进步,有带着新兴科技的人脸识别,也有常规却重要的身份核录。
在此,也提示广大群众,如遇民警依法盘查核录,请积极配合,表面上一片祥和的街面环境下也许正是波涛暗涌的抓捕行动。出示证件,简单方便;无理取闹,不仅浪费了警务资源,更有可能因妨碍公务触犯法律。
以为躲过了追诉时效
这种类型,一定是刻意忽略了《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说,改用一句影视剧标题:逃避不仅可耻而且没用!不管逃犯心中打着怎样的小算盘,请记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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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衡水公安 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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