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全国国土面积4.15万平方公里,人口1726万(2018年)。荷兰的自然条件并不突出,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低于海平面,且面临着低洼潮湿、光照不足的难题,这对于农作物生长是极为不利的,人均耕地不到2亩。
荷兰 但是荷兰的农业却非常发达,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其花卉、蔬果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乳制品出口居世界第三(仅次于德国和新西兰),动植物油出口排名世界第三(仅次于中国和印度),肉类出口居世界第四(仅次于美国、巴西和德国)。
荷兰农业的迷人画面 荷兰之所以现代农业如此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健全的合作社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荷兰农业就是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创造荷兰农业奇迹的制度支撑。这对于我们具有重要学习借鉴意义。
1、学习荷兰农民的契约精神和合作意识
荷兰是全球合作社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发展历史长达150年以上,而且稳定性强。这与荷兰农地的继承制度和文化有关系。
一方面,荷兰农地实行的是单子继承制,家庭农场代际传承相对稳定,这样土地就不会一再细分。家庭与农地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更易产生对合作社的组织忠诚。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文化氛围影响,荷兰农民具有较强的契约意识。这使加入合作社的农场主较少产生短期性投机行为,很少不遵守与合作社的销售合约而私下出售农产品,由此更加密切了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依存关系。
中国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民合作精神和合作文化的培育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必须引起重视,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绝不能单纯注重硬件投入,直接给钱给物,同时要关注合作社的软件建设,高度重视培育合作社的合作意识、合作能力、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
2、发挥家庭农场的作用
荷兰农业的一大特点是,数量众多的家庭农场和在此基础上联合发展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家庭农场以生产为基础,合作社以服务为引领,二者互为依存,融为一体。
荷兰家庭农场 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由于中国的小农户总体上正处于分化过程中,一部分老龄农户或者自给型农户正在不可逆转地退出农业。政策支持的重点应是以农业为主要职业和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核心农户。核心农户的发展趋势是家庭农场,而家庭农场的良性发展必然要求合作社同步跟进。
因此,当前应当更加关注整体性政策优化和政策协同,在促进小农户稳步向家庭农场发展基础上,催生更有效率和带动力的合作社快速成长。
3、逐步推动合作社的公司化发展
传统合作社在市场竞争加剧条件下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因满足社员民主需求而导致决策效率相对较低;二是因要求社员平等而导致聚集资源的能力较弱;三是因社员主要为世代务农的农民而导致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经过长期发展,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公司化发展趋势十分明显。日常决策交由效率更高的公司承担,提高合作社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化发展增大了合作社的开放性,不仅能够实现多元化发展资源的有效导入,而且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的进入也可以弥补人才短板。
当前中国绝大多数合作社都面临资源和人才双重不足制约,加快合作社现代化改造的任务同样极为紧迫。但是,从传统合作社向现代合作社转型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当务之急应当是做好强化现有合作社基本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合作社的公司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