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3月12日电(记者郭鑫)澳门特区行政会12日完成讨论《消费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这一行政法规用于配套在疫情过后,澳门特区政府向本地居民每人发放面值3000元(澳门元,下同)的消费补贴计划。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表示,澳门正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严重影响,不仅访澳旅客大幅减少,本地居民外出及消费的意欲也显著下降,导致零售、饮食等行业大受打击,尤其中小企业在经营上受到重大压力。因此,特区政府认为在疫情稍为平稳及缓和的情况下,有必要及时推出促进消费、振兴内需的财政措施,特区政府建议制订为促进澳门经济活动而向澳门居民临时性发放消费补贴的计划。为此,制订了《消费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每名澳门居民获发放的金额为3000元,每日使用上限为300元,使用期为3个月,涉及的财政开支约为21.9亿元。
草案规定消费补贴以电子方式发放且不设补发。消费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兑换为现金,仅可用于购买货品或服务。根据行政长官批示,建议《消费补贴计划》的使用期为今年5月至7月。
行政会当天还完成讨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草案建议,符合资格的澳门中小企业,于指定期间内获得银行贷放一笔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的款项,便可向工商业发展基金申请利息补贴,补贴期最长为3年,年补贴率上限为四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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