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里有个几乎只存在于别人口中的角色,她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台词。她是一个疯子,一个脾气暴躁、刺伤弟弟、伤害丈夫、烧掉庄园的邪恶女人;她阻碍了简和罗切斯特的婚姻,一把大火害罗切斯特残疾,最后从庄园顶上跳下自杀。
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但她真的是疯子吗?一个疯子怎么能多次逃脱看护,懂得偷钥匙,准确摸进简和罗切斯特的房间?一个疯子怎么会知道自己该伤害谁,不该伤害谁?一个疯子怎么能计划周全,完成烧掉庄园的“壮举”?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这个疯女人——伯莎·梅森。她是罗切斯特第一任妻子,也是贯穿本书的一个钥匙般的角色。
《简·爱》电影海报
被家族“卖掉”,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伯莎·梅森生于一个十分富裕的家庭,她的父亲是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和商人。伯莎本人是个十足的美人,她身材高大,皮肤浅黑,仪态高贵。可以说,财富和美貌让伯莎拥有众多的追求者,她是交际圈里一朵花儿一样的人物,走到哪男人的视线就追到哪。
但财富和美貌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与其说是衡量一个女人的标准,不如说是判断她能不能“被卖个好价钱”的基准
伯莎的父亲空有金钱而无地位,于是他花了三万英镑,联合罗切斯特贪婪的父兄,“买”来了罗切斯特这个女婿。
罗切斯特是这么描述和伯莎的交往的:
她挖空心思恭维我,拼命卖弄美貌和才艺来讨我欢心。
多么自大难听的话啊!
我想,伯莎很清楚她身处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也很清楚她的父亲打算给她找一个出身名门的丈夫,以让梅森这个姓被赋予更高贵的意义。但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她一定是对未来充满向往的,她一定会想:既然要嫁人,那么起码我要和未来的丈夫好好相处
在这样的心境下,讨好未来的丈夫又是什么值得被羞辱的事情吗?
罗切斯特会这么说,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爱她罢了。不爱,当然不尊重。
罗切斯特
在没有深入了解之下,伯莎和罗切斯特结婚了。伯莎万万没有想到,婚姻竟然是另一个地狱
对于罗切斯特来说,这场婚姻是他父兄的阴谋,他无法抵抗。而他的合法妻子一家,竟然隐瞒了妻子真实年龄,甚至遗传疯病。虽然罗切斯特本人表示,疯病不是伯莎的错,他也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嫌弃她,但谎言终究不是一场婚姻该有的开始,就算罗切斯特再如何否认,谎言和阴谋注定成为两人的障碍
而另一个障碍,就是思想。伯莎是那个时代典型的女性: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每天思考的只有穿什么花边的裙子,怎样吸引更多男士的注意。但罗切斯特爱的是简这样的女性,他们可以有共同话题,有思想上的交流,可以谈论更高层次的内容。
罗切斯特认为伯莎是肤浅、愚昧的女人,她不善良,不谦卑,不仁慈、不坦率。
那反观伯莎呢?她会是怎样看待罗切斯特的呢?虽然书中没有给出明确的描述,但我们从罗切斯特逃避她、反感她的态度可以看出来,伯莎同样是痛苦的
她的丈夫成天跟她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题,不论她如何绞尽脑汁去回应,丈夫给她的都是鄙夷和冷漠。就算罗切斯特再怎么“把反抗和厌恶压在心底”,伯莎也不可能是完全不清楚他的态度的。
和一个厌恶自己的人绑在一起,伯莎不论如何努力,罗切斯特甚至都不能安安稳稳和自己呆在一起超过一小时难道承受这场婚姻之痛的只有罗切斯特吗?不,伯莎也是受害人啊!
被关起来之后的伯莎
罗切斯特有多爱简,就有多恨伯莎
我想以一种尽量公正的态度来分析这个人物,所以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知道:伯莎虽然可怜,但她也有可恨的地方。
罗切斯特为什么恨伯莎?既不是因为她的家族有疯病,也不是因为他不爱她,更不是因为她暴躁的脾气。而是因为她出轨了。
原文有一处是这样的:
伯莎·梅森——她跟自己声名狼藉的母亲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将我拽入了可怕又可耻的痛苦之中。凡是娶了放纵淫荡的妻子的男人,必定都会经历这样的痛苦。
罗切斯特用“淫荡”来形容伯莎,用声名狼藉来形容伯莎的母亲。如果这里还很隐晦的话,我们可以看下面的这些话:
一个我所见过最粗野、最肮脏、最堕落的人,跟我绑在一起,还被法律和社会称为我的一部分。
就连职业妓女也不会使用如此猥亵下流的字眼。
荒淫是我过去和现在都痛恨的,是我那位西印度群岛版梅萨利纳的特点……任何近乎淫荡的享乐,似乎都会让我与她和她的罪恶同流合污。
西印度群岛是伯莎的家乡,梅萨利纳是指的瓦莱丽雅·梅萨利纳,她是古罗马皇帝克劳狄的第三个妻子,以淫乱和阴险出名,因勾结情夫阴谋篡权被克劳狄处死。
也许是因为得不到丈夫的关注,也许是婚姻中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总之伯莎犯了一个所有男人都无法容忍的错:出轨。
唯一出现伯莎的海报
但遗憾的是,对身体的放纵不但给伯莎带来半点好处,还加重了她的病情。我们可以从罗切斯特的话中推断出,伯莎到底是如何一步步“疯”的。
首先,伯莎的“疯病”确实是家族遗传,她的母亲因为这个病被关入了疯人院。但这一遗传显然并不意味着伯莎就一定会疯,因为她有一个温和善良的大弟,和一个虽然“哑巴和白痴”但没有疯的幼弟。伯莎的脾气确实很怪异也很暴躁,但这和疯还是相隔十万八千里,因为书中提到过,即使是被认为“疯了”,伯莎仍然是有清醒的时候的,“有时候是几天,有时候是几个星期”
从这里我猜测,伯莎应该是患有类似狂躁症的病,所以她脾气暴躁、对男女欢爱执着、有大段时间清醒。她确实有精神上的疾病,但她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疯”
既然是病不是疯,那么伯莎其实是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的。如果她是简,罗切斯特会细心照顾她,在她发病的时候拥抱她而不是和她撕扯;在她清醒的时候温柔的守着她,陪她一起治病,陪她调整心情。
如果她遇到的是一个爱她的丈夫,她本可以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否则,头二十多年都没有疯的人,为什么在结婚后短短四年里,就发疯了呢?
但她是伯莎·梅森,她的丈夫是罗切斯特。她得不到丈夫的爱,也无法摆脱这个不爱她的男人。
所以,伯莎的病情一步一步恶化,她“疯”的越来越狠。没人照顾她,没人陪伴她,等待她的是被丈夫十年如一日的忽视,以及像犯人一样的关押。
而关押她的丈夫,却在这十年里到处旅行,寻找他渴望的所谓的真爱。
2011版电影中的罗切斯特
相信读者和我一样曾想过一个问题,既然罗切斯特这么恨伯莎,为什么他不和伯莎离婚呢?
因为他不能也不敢。
在和伯莎结婚之后,罗切斯特是住在西印度群岛而不是欧洲!要知道,他是被父兄“卖”到这来的,他是个穷光蛋,没有钱没有地位,有的只是一个古老家族的血统!
他是靠着妻子养活的,拿什么离婚?
可笑的是,当他的父兄死了之后,他理所当然地获得了一大笔遗产。现在,他是那个高贵并且富有的罗切斯特先生了,他要和伯莎离婚了,可是,伯莎被医生诊断出“疯了”。他们必须永远绑在一起了。
伯莎与简
简第一次在庄园里逛的时候,就听见了伯莎的大笑。它“清晰、刻板、悲伤,似乎在每个孤寂的房间都响起了回声。”在被关的这十年里,伯莎用她的笑提醒着众人,她还活着,她不该被忽视
她们唯一一次面对面的相见,是在简和罗切斯特婚礼之前。伯莎从看护那里偷来了钥匙,准确潜入简的房间。她拿着蜡烛,从简的衣柜里拿出了象征婚礼的面纱。伯莎沉默着,走到镜子面前,戴上罗切斯特精心为简挑选的头纱,端详着镜中的自己。
没有美貌,没有丰满,没有幸福,镜子中的她是一个浮肿、苍白,像吸血鬼一样的人。
伯莎一把扯下头纱撕成两半,仍在地上不停地踩。接着,
她猛地举起蜡烛,凑到我面前,在我的眼皮底下把它吹灭了。
伯莎戴简的面纱
我被这一段情节深深震撼。
是的,伯莎从始至终没有伤害简,她破坏掉的,只是那个婚姻的面纱。在她照镜子的时候,她是不是想到了过去呢?那个在交际晚会上翩翩起舞的她,那个受人追捧的绝世美人,还是那个戴着面纱满怀憧憬步入婚姻殿堂的新娘?
伯莎显然恨清楚简是她的情敌,但她却没有伤害她。也许在她心里,简也不过是个被罗切斯特欺骗隐瞒的可怜女孩罢了。在庄园里的其他人都被警告,不能告诉简关于伯莎的事情之后,在简和罗切斯特婚礼之前,伯莎来见了这个女孩。
她是不是想看看,与罗切斯特相爱的女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是不是提醒简,不要被爱情的表象所欺骗呢?
伯莎还有三次逃出来的经历。
第一次,她潜入罗切斯特的房间,打算烧死她,烧死这个伤害她的丈夫
第二次,她刺伤了她的弟弟,刺伤了抛弃她的家人
第三次,她的看护喝多了酒,睡着了。于是她从看护口袋里偷走了钥匙,她先把自己隔壁房间点着,然后点着了简离开之前住的房间。然后,她爬上了屋顶,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仿佛最后一次向世界宣示她的存在,她的人生。最后,她在她的丈夫——罗切斯特爬到屋顶,请求她下来之后,跳下去自杀了。
罗切斯特请求伯莎(又译作贝莎)下来
这是读者第一次看到一个“疯子”如何聪明的、狡猾的实施着自己的计划,并且达成了目的。
伯莎甚至不在乎罗切斯特有没有受到伤害就赴死了,因为她清楚,简的离开已经是她对这个男人最大的复仇。伯莎也许嫉妒简如此被罗切斯特爱着,她也许羡慕简说走就走的勇气。她也许在清醒的时刻认认真真反思了自己的人生,她也想反抗不公的命运,反抗不爱她的家人,反抗不爱她的丈夫
简的到来,简的离开对伯莎而言,也许是——该结束了,该做出改变了
简·爱不象征那个时代的女性,她勇敢、稳重、善良,自尊和自由是她人生中最宝贵的信仰。伯莎·梅森才是那个时代的女性代表,她们婚前是政治联姻的筹码,婚后是随时可以被抛弃的花瓶,爱对她们来说是最奢侈的憧憬。
简和罗切斯特
男人不满意婚姻,可以四处游玩,参加宴会,养着情妇;而女人,只能被关在房子里,一年见不到几次丈夫,度过孤独又可怜的一生。
伯莎最终还是反抗了命运,她没办法掌握自己的人生,但她掌握了自己的死亡。
伯莎·梅森,你在天堂是否获得了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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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的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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