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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期军力鼎盛,府兵数量超过60万,笔者在文章《从番役制度,看看唐初有多少府兵守卫在前线和中央?》中提到唐朝保持着1/3的士兵、22万人戍守前线。然而唐朝前期又是纯小农经济模式,没有宋朝的“盐铁茶酒”专卖和商税,财政收入薄弱。那么,唐朝是如何供养如此庞大的一线部队呢?答案:军屯。
军屯:唐初便一直存在的制度
传统观点认为:府兵自备所有的粮食和装备,这是片面的。府兵自备的装备和粮食,可以参照《新唐书·兵志》的记载:“麦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但11斗粮食能够满足府兵每年数次的上番服役吗?当然不能!实际上,这些粮食只是府兵每年花在路上的口粮。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举例说明。
假定一队士兵需要到千里之外的边境服役,文章《从番役制度,看看唐初有多少府兵守卫在前线和中央?》中提到,府兵平均每年服役120至130天。古代没有发达的交通和方便的货币,士兵们需带着马车、粮食和武器装备出发,来回路程40天,按古代士兵每人每天2升粮食计算,每人至少带8斗粮食,约75市斤,加上武器和衣物,士兵的负重非常大。实际上交的11斗粮食也就勉强够每年耗在路上的口粮(8斗/次*1.71次=13.7斗)。而《吐鲁番出土文书》就有服役地粮仓为士兵供应口粮的记载。这也符合常识,否则每次士兵都要带着几百斤重的衣粮器械出发,毕竟强人所难!
然而边境战乱频繁,人口较少,官仓收到的粮食不多,因此军屯对边境军队的粮食供应,便显得尤为重要。实际唐初就很重视军队屯田,武德4年(621年),李孝恭为征讨江南,在荆州屯田,“为置屯田、立铜冶、百姓利之。”
军屯的制度化。后来唐朝陆续讨平突厥、高句丽等势力,与吐蕃长期对峙,军队经常对外远征,粮食甲仗转运繁锁,因此军队就地垦辟屯田、生产粮食就成为一项制度。据《唐六典》记载:“凡军、州边防镇守,转运不给,则设屯田以益军储。”
军屯的规模
唐朝前期共有屯田927屯。根据《唐六典》对开元年间屯田的记载,共有927屯,基本与全国军力分布对应。关内道是唐朝根基所在,屯田最多,达251屯,河北道要对付契丹等部落,属于军事重镇,设有208屯,最少的剑南道只有9屯。比较各军、州的屯田,幽州有55屯,排名第一;大同、定远、东受降城、中受降城则领40屯以上。
屯田面积464万亩。先看每屯的田地面积是多少?没有明确的规定,《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大者五十顷,小者二十顷。”边境的屯田都非常大,绝大多数每屯都有50顷,古代1顷=100亩,即1屯为5000亩,全国屯田总面积为464万亩。
屯田的粮食生产
军队会挑选出专门的屯丁,从事农业生产,每屯60人,相当于每人耕耘83亩,折合65市亩,负担还是较重的,不过唐朝没有“双抢”,倒能勉强承受。如果碰到紧急情况,军队会增加劳动人手,如《新唐书·食货志》记载:“有警,则以兵若夫千人助收。”
除了屯丁,每处屯田还配备耕牛,耕牛在古代象征着先进生产力,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软地每一顷五十亩,配牛一头,硬地每一顷二十亩,配牛一头。”平均下来,每屯配备耕牛30至40头。
屯田的亩产量:0.83斛。史料对唐朝屯田亩产量的记载极少,但内地良田的亩产也就1斛左右。边境地区的土地并不肥沃,因此亩产量不高,根据《土鲁番出土文书》记载:“乙耳烽田四亩,末得籽三硕三斗二升。”折算下来,屯田平均亩产量为0.83斛,算下来相当于内地中等田地的水平。
唐朝屯田基本都在北方,种植粟米,根据0.83斛的亩产量,可以算出每年粟的总产量为385万斛,而粟舂成米的比例为60%,折合粟米为231万斛。
屯田:极大地减轻边境财政负担
如果仅供应普通士兵,士兵每天口粮2升,每年7.2斛,则231万斛粟米可以供应32万大军。唐朝前期府兵约66万,其中1/3在前线执勤、2/3在家务农或操练。唐朝的屯田完全可以解决前线22万军队的口粮。
如果考虑战马,据《唐六典》记载,马的食量标准是:草1围、粟1斗、盐2合。屯田可以在解决22万大军口粮的基础上,同时养活2万匹战马。
唐初财政困难,屯田是保障军需、减轻财政负担的妙招。唐朝初年,民生凋敝,贞观13年(639年)的户籍数只有304万,按照“租庸调”的标准,每年的租税不过900万石,折合成米,仅540万石,而且贞观时期天灾频发,国家经常免除地方的赋税,因此实际的财政收入更低。可以看到,屯田收获的数百万石粮食极大的减轻了唐朝的财政负担,为唐初军队的平定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没有屯田,很难想象唐朝军队在薄弱的经济条件下,先后消灭突厥、薛延陀、回纥、高昌、焉耆、龟兹、吐谷浑等势力,同时还能在国内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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