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总是痛的,星标我们陪你
文/陶瓷兔子,头图基于CC0协议使用
今日份碎碎念
没有人会永远等你的,
就连时间也不会。
他爱她,她爱他
1935年,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在美国出版,创下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销售记录,平均每一天都要卖出五万本,一本三美元的书被炒到了六十刀,市面上一书难求。
直到遭遇车祸,米切尔每天都会收到无数来自出版社,影视公司和读者的请求,求她再出一本《飘》的续集,但米切尔断然拒绝,她在声明上写----
故事已经自然而合适的结束了。
可是,白瑞德最终离开了郝思嘉的结局让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意难平,郝思嘉能不能追回这个最爱她的人,也成了再也不会有答案的不解之谜。
我也曾经特别八卦的从书里搜集各种他爱她的证据,来佐证白瑞德最后会回心转意的猜测,但多年之后重读《飘》,才理解了米切尔认定故事已经结束的原因。
不是因为郝思嘉迟来的醒悟,更无关于白瑞德被耗尽的耐心,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段要在误解中走向消亡的爱情。
郝思嘉和白瑞德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她用尽心思要吸引卫希礼的party上,他看着她大展魅力,那双绿眼睛如同琥珀,让十二橡树的每个小伙子都为她倾倒。
看着她向卫希礼表白被拒,又羞又愤的给了卫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一点也不像当时盛行的看见一只老鼠都要晕过去的淑女。
像是注定一样,他对她的好感与好奇,从开始时就伴着另一个人的身影。
卫希礼的存在,像是郝思嘉和白瑞德之间不能提也拔不出的刺,思嘉对卫希礼的百般回护,也让无数的女孩为白瑞德鸣过不平。
她回不去了,所以不想让他走出来
但郝思嘉真的爱卫希礼吗?我却觉得未必。
卫希礼的第一次出场,是在郝思嘉的回忆里。
那年她才14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车道走过来,系着黑色的领带,衬衫上的饰边闪闪发光,他就站在那儿抬头对着她微笑,灿烂的阳光照在他的灰眼睛和金色头发上。
这就是心动的开始,而卫希礼对她礼貌的疏离,又加深了她对他的好奇和倾慕。
哪个漂亮女孩没有因为“别人都爱我,而他不爱我”而对那个人另眼相看过呢?更何况是“艳绝十二橡树”的郝思嘉。
想要得到他,想要嫁给他,但那不过是漂亮女孩的虚荣和占有欲。
她告白,被拒,怀着报复的心理成了他的弟媳,南北战争爆发,她的丈夫上了战场又立刻牺牲,她以新寡的身份搬去亚特兰大,满心想的都是怎么能跳一次舞,怎么能再像从前那样大出风头。
她也想卫希礼,但想的并不多,也不过是“看看他家书里写了什么”的恶作剧而已。
这种占有欲是什么时候转为依恋的呢?是在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带着媚兰逃回塔拉,不得不靠自己双手谋生的时候。
她从来都是一呼百应的娇小姐,却得提心吊胆得赶着马车,一边躲避军队,一边照顾车上三岁的孩子,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和产后虚弱的媚兰。
她那双手从来不沾阳春水,为了养活自己和媚兰母子,她逮母猪,挤牛奶,摘棉花,偷偷去别人家田里用手刨土豆。
连菜刀都不曾握过的郝思嘉,为了保护庄园开枪打死了人,小半生没为钱操心过的小姑娘,为了三百美金就决定将自己半嫁半卖给另一个人。
那也是她疯狂的想着卫希礼的时刻。
她已经失去了母亲这个支柱,对他的爱意和承诺成了她唯一的信念。
无数次想要撒手不管的时候,无数次想要独善其身的时候,无数次想要放弃的时刻,都是对卫希礼的那点执念系住了她摇摇欲坠的生命力。
要是他在有多好;如果他不在了,她更不能对他失约;他还活着;他什么时候回家。
卫希礼是她风雨飘摇的生活中唯一能抓住的浮木,但同时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怕她把整颗心都寄托给了他,真正的浪头打来的时候,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当她为了三百美金决定把自己嫁给弗兰克,来保住塔拉的时候,他什么也没做。
当她为了木材厂殚精竭虑,一边在生意场周旋,一边要应付身边的流言蜚语时,他什么也没做。
她满心都是他,但却又不是他。
是那个在她14岁时骑马而来,有着金色头发和灰色眼睛的少年。
是她无忧无虑的年岁,是她无论多努力,攒多少钱也再回不去的最美好的时光。
她郝思嘉已经被生活逼成了另一番样子,杀过人,刨过地,抛头露面的做生意,一副少女心熬成了坚固的墙。
但卫希礼没变,他还是那个内敛的,温柔的,淡漠的绅士,是她拼了命也想要护住的模样。
只要他不变,就始终是她通往过去的那条路,回到那个没有战争,没有死亡的年纪,她还是出能迷倒一片男孩,入能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那与其说是爱情,更像是一种执念。
郝思嘉回不去了,因此她不想让卫希礼走出来。
如何跟郝思嘉这样的女孩谈恋爱
白瑞德懂得这种执念吗?我想是的,他曾经无数次明里暗里嘲讽郝思嘉对卫希礼的一厢情愿,也用过许多方法想要代替卫希礼,成为她心中新的安全感所在。
白瑞德那么懂郝思嘉,他总能一眼看穿她心里的小九九,总能轻易识破她的借口和谎言,可他却不明白如何跟郝思嘉这样的女孩谈恋爱。
她是个不会爱的人,对卫希礼求而不得,16岁就赌气嫁了人,两个月后守寡,后来又为了钱匆匆嫁给了弗兰克。
在学会爱之前,生活先教会她的是刻薄,自私和狡黠。
她知道如何用美色谋生,却不知道才是坠入爱河的感觉,她能在生意场上长袖善舞,却不知道如何跟另一半好好说话。
但她不知道的这些,他也没能教给她。
白瑞德何尝不是骄傲的人,因了她对爱情的无知无觉,他也只好装出一副混不吝的样子,跟她说话的时候,他脸上最常见的神情是嘲弄和讥讽。
哪怕就是在向她求婚的时候,他说的也是:
“你总要找个有钱人结婚的,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和我的钱呢?”
这也是我每每看到白瑞德露出那种“警觉,急切,等待的,像是猫盯着一只老鼠一般,耐心的几乎令人害怕的神情”,都会觉得特别心酸的原因。
他爱她,甚至已经爱到了那种予取予求的程度,鼓励她一切的天性释放,让她做回十二橡树的那个骄傲任性的小姑娘。
但他却从未告诉过她自己的爱,相反,他要一次次的为了卫希礼跟她吵架,取笑她,调侃她,刺痛她。
对一个恋爱高手来讲,很轻易就能破解白瑞德浪子形象背后“求爱求抱抱”的意图。
可她郝思嘉在恋爱场上就是个青铜啊,她连自己都弄不懂,对这种只有王者段位才能驾驭的招数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更别说有什么礼尚往来。
而没有回应的爱总是会被耗尽的,是以最后的最后,白瑞德终于无奈承认自己爱不动了。
“思嘉,我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能够耐心的捡起碎片,把它们用胶水黏在一起,然后告诉我自己,它还跟新的一样。打破的就是打破的,我宁愿去回忆它还完好无损的样子,而不愿去修好它。”
只是打破那颗心的,又岂止是郝思嘉一个。
白瑞德临走时那段剖白让人动容又心碎,但那终究来的太晚了。
晚到他们已经彼此折磨了那么久,晚到他们因为失去了小女儿邦妮产生了巨大的隔阂,晚到郝思嘉终于认清了自己对卫希礼的执念是保护而不是爱。
晚到那个不懂爱也不会爱的女孩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谁才是她人生中新的安全感。
但耗尽的爱最终还是耗尽了,人对人的爱从来都不是忽然消失的,而是如同濒死的恒星一般,一点点慢慢熄灭,再无回寰的余地。
而我忍不住想,如果他早一点明明白白的告诉她他爱她会怎样?
如果他换上那种郑重的口吻跟她表白会怎样?如果他所有暗地里的偏宠和纵容,都换成明确的剖白和关心会怎样?
他爱她,但不懂她,她爱上了他,最终还是错过了他。
只可惜没有如果,他们都回不到当初,这才是最让人意难平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