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方铁路”的简称。该铁路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皇俄国为攫取中国东北资源,称霸远东地区而修建的一条“丁”字形铁路。
中东铁路开工于1897年8月,1903年7月正式通车运营。中东铁路建成后,大量资本注入,商贸发展迅速,30多个国家在这里设立领事馆和银行,以铁路为依托,以商贸为中介开埠,满洲里、富拉尔基、扎兰屯、哈尔滨由此发展起来。
1917年12月,苏俄政府宣布废除沙俄和一切国家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放弃在外国的一切特权。在中东铁路问题上,采取的是坚持中俄合办并允诺中国可以“赎回”的政策。
但是,随着苏俄红军在远东地区的胜利,苏俄在对其在中东铁路上的既定政策开始反悔。
1924年5月31日,苏俄政府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与北洋政府代表顾维钧,分别代表苏中两国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该协定规定,中东铁路由中俄两国政府共管。
但是,当时中东铁路属于“东北王”“满蒙王”张作霖的势力范围。张作霖拒绝承认中苏外交代表签署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
于是,苏联政府转而与张作霖谈判,意欲迫使张作霖接受《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与此同时,北洋政府也在做张作霖的工作。
但张作霖予以拒绝。
此时,中东铁路沿线的情况越来越糟。在张作霖的袒护下,流窜到中国东北境内的沙俄白卫军首领频繁地与反苏的西方列强接触,乞求帮助他们“反苏复国”。
很快,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亲自来到东北,与张作霖当面洽淡关于中东铁路等问题,并暗示他,苏联存在军事介入的可能性。当然,苏联也答应,如果张作霖愿意合作,他们将向张提供巨额款项和物资援助。
张作霖反复考虑后,在对自己有利的基础上,于1924年9月20日在奉天(今沈阳)签署了《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政府之协定》,其中规定,中东铁路纯属商业性质,暂由两国共管。
在此基础上,张作霖还与苏联签订了《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规定,中东铁路所有权益中苏双方各半,双方是平等的。《协定》签字后,苏联如愿以偿地接收了中东铁路。
同年10月3日,苏联指派的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万诺夫,未经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同意,就粗暴地将原地亩处处长关达基等人撤职看押。1925年4月9日,伊万诺夫局长又发布“94号命令”,即停止任用中、苏两国国籍以外的所有员工。
“94号命令”的发布,使东北地区成千上万名不愿加入苏联国籍的俄侨失去了职业。加之苏联对张作霖的援助迟迟没有到位,却大量援助张作霖的对手冯玉祥。早已对苏联心怀不满的张作霖,立即作出反应。是年5月19日,他让中东铁路督办鲍贵卿出示布告,宣布伊万诺夫局长的“94号命令”无效。
张作霖与苏联的外交争端再起。苏联向东北派出大量特工,张作霖从此就把所有的苏联人都看成是莫斯科派来的危险分子。
从此,在中东铁路问题上,奉系人员与苏方管理人员摩擦加剧。
是年8月,张作霖宣布:过去归中东铁路所有的法院系统都归奉军管辖,并废除中东铁路对所属的教学系统的所有权。
在苏联提出照会,要求谈判的情况下,张作霖仍指使哈尔滨等城市的军警强行没收了中东铁路沿线地区的所属法院和中东铁路的其他部分资产,同时还驱赶了大批中东铁路所属的航运公司的苏方工作人员。
其后,这类行动相继在东北的其它地区不断展开。
1926年1月11日,张作霖的下属政府在事先没有任何声明的情况下,逮捕了中东铁路工会主席苏联人叶西科夫。9月2日,在满洲里车站,当地警察毒打苏联公民基谢夫、赫梅列夫、萨迈连柯,之后还残忍地把以上3人吊死。
对于以上事件,张作霖未加制止,还命令部下逮捕了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万诺夫及有关人员。稍后,在张作霖唆使下,奉军采取了更大规模的行动,逮捕了众多的苏方铁路员工,把中东铁路的苏方人员一律撤换成清一色的奉系人员。
张作霖的一系列行为极大地震动了莫斯科的决策者。他们把张作霖列为中国头号敌人,但为了自己利益考虑,又不想过于激怒张作霖。
随后,苏方作出让步,单方面撤销了原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万诺夫的职务,并再次保证:今后一定使中东铁路变为纯粹的商业化企业。
张作霖也见好就收。
1926年1月24日,张作霖与苏方签署了《苏联政府与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关于恢复中东铁路营运秩序》的文件。同日,张作霖命令释放在押的原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伊万诺夫。第二天,与他同时被关押的其他苏方工作人员也被释放。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后,双方之间由此引发的仇视实际上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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