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骗大数据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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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主题配图
近日,多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
1、浙江
1月22日,瑞安一网民在百度贴吧发文,称自己刚从武汉回来5天,头晕并且一直咳嗽。网友建议其赶紧去医院检查,其表示自己正月还买了两场电影票,看了电影再去检查。该贴被网友截图发至微博,引发大量关注和担忧。
经查,该网民陈某(男,31岁,温州瑞安人)并未离开过温州且无肺炎相关症状,出于引起网友关注和“恶作剧”的心态,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言论。该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4日,慈溪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张编辑有“此人从武汉携带大量病毒回慈溪,望大家快速转发”文字的照片,并被网友大量转发。
经查,网民陈某(男,23岁,四川乐山人)因与徐某生意合作分歧,怀恨在心编辑上述照片散布谣言。该网民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慈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4日,永康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过年医院过”,将自己骨折的CT影像诊断报告单内容PS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感染者应留院观察隔离”内容,并自己评论“不好意思刚好路过武汉就这样咯”。该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重庆
1月23日,王某某(女,35岁,沙坪坝区人)在朋友圈散布谣言称“重庆沙坪坝、江北区、渝北区开始管制”。同日,刘某(男,26岁,铜梁区人)在微信群散布 “江北盘溪、石马河地区已被警方封锁”谣言。
经查,王某某、刘某均系道听途说后,为博人眼球,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二人分别被南岸、江北警方行政拘留。
1月24日,王某(女,27岁,沙坪坝区人)在网上看到政府部门防范处置疫情相关信息后,为博人眼球,断章取义编造、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永川警方行政拘留。
3、黑龙江
1月24日晚大庆微信群和朋友圈一条疫情信息引发了大庆市民疯传:重大通知!杜阳,大庆市大同区人。近日从武汉回来, 身上携带大量新型冠状病毒潜逃,大庆市人们为了你们的家人请速度转发!
大庆警方得到消息后,火速查明了真相:杜阳,真名杜洋,一直在家里,并没有去过武汉,也没有发烧,其朋友刘某某(男,19岁,安达市人)于1月24日晚9时许在安达家中发布了此朋友圈信息,造成大量网民转发扩散,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大庆市民恐慌。
大庆警方当晚联系到刘某新责令其迅速删除朋友圈内谣言信息,并发布澄清信息。
同时,大庆警方将警情迅速通报安达警方。1月26日,安达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五条》对刘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治安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4、广西
1月25日,融安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监测,依法查处两名在网络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谣言信息的违法人员。
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案发日中午,罗某会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个“融安县某乡镇两名群众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虚假信息视频。虽经网友提醒,罗某会依然我行我素,没有及时删除谣言信息,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罗某会发布的虚假信息已有多人点赞或评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负面影响。
目前,罗某会的行为已构成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日中午,吴某强在某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虚假信息,但很快在网友提醒下,吴某强及时删除了相关信息消除影响,归案后也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鉴于吴某强违法情节轻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教育。
5、河北
1月24日21时许,平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平泉已经出现了六个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二医院是隔离区”的信息。经与平泉市卫健局核实相关情况,证实截至本通告发布前平泉市尚未发现任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该网民发布信息为谣言信息1月24日22时许,平泉市公安局依法对造谣者李某(女,35岁)进行传唤。
经讯问,1月24日晚,李某为吸引好友关注,在自建微信群“微商亲人”(群成员291人)中,发布了自己凭空杜撰的不实信息。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6、贵州
1月25日,德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开展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网民:“CJinne”在新浪微博“多彩贵州”通报的2020年1月23日新冠肺炎疫情通报下发布评论称:铜仁德江有6例已经在隔离区安排,我就是铜仁德江本地人,贵州什么只有两列完全就是胡扯不透明,所以没那么简单,这些数据都是虚报,担心社会引起恐慌罢了,缺点是谎报数据让更多人觉得这种病毒没必要担心等虚假信息。
发现该信息后,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开展情况核查和落地调查工作,并于1月25日将网名为“CJinne”的违法行为人沈某某抓获。
经询问:沈某某(男,19岁,德江县玉水街道居民)对其在微博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供认不讳。
目前,沈某某因散布虚假信息被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7、河南
1月24日,温县赵堡镇王某(女,28岁)在微博下评论“我们河南省温县发现两名病人,一个确诊,一个正在观察,但是没有上报…”。经核查,王某发布的信息系谣言,公安机关依法依法进行训诫。
1月24日,温县赵堡镇董某(女,24岁)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病情远比想象中严重多了,温县已经死了一个人了,通报了吗?没有!”等言论。经核查,董某发布的信息系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3日。
8、山东
1月25日,东阿县公安局网警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传播“东阿县茄李村发现一例病毒感染,现在已经把该村封锁”的谣言。
东阿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1月25日晚,查获造谣者李某龙(男,33岁,高新区顾官屯镇高囤村人),其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龙予以行政处罚。
9、江苏
1月23日,镇江网警接举报称,微信网民“华仔”在微信群内发布“新型肺炎是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人员被传染带出来的”、“非典是北京病毒研究所造成的,不要被专家等忽悠”等造谣信息,引发群众恐慌。
经查,网民汤某强(男,31岁,镇江丹阳人)为博取他人关注,自行编造发布了上述谣言信息。目前,镇江警方已依法对汤某强处以行政拘留5日。
镇江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10、江西
1月24日晚,吴某,(男,36岁,新丰街镇人)在微信群内散布谣言称:“明天大家没事别出门了,今天上唐有人感染了送人民医院了”。经查,吴某系道听途说,编造、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
1月25日17时许,德兴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账户名为大自然XX遮阳装饰的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事态严重,黄柏都有人确诊了”的信息,并配以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人员通报的分布情况图。该信息发布后,引发不明真相群众评论并转发,余某亮在回复评论中更是明确黄柏村有人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1月25日,余某亮在与同村人打麻将时,听到大家在议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事情,于是便编写了上述的虚假信息发布在朋友圈。
目前,违法行为人余某亮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德兴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11、海南
1月23日17时11分许,网民“憨憨”在某微信群中散布“海甸岛三西路有病毒”、“那个市政花园死人了”、“现在封起来消毒”等谣言信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经海南海口警方核查,网民“憨憨”真实姓名为符某源,海南省文昌市人。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及时将符某源从文昌带回,进行询问。符某源对其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此,海口警方依法对符某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2、山西
1月24日,记者获悉,1月23日17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武汉归来后一直发烧不退,且拒不到医院接受治疗”等谣言,造成小范围的不良影响。对此,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于当晚19时查找到信息发布者张某鹏(男,26岁)。经查,其本人并无相关病征,发布谣言只是为了在群内引起关注。
目前,警方已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张某鹏深刻认识到发布不实信息的危害性,并当场做出检讨。
13、湖南
1月23日21时许,嫌疑人方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一条涉及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虚假疫情信息转发到200多人的微信群中,造成群里人员恐慌。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方某对其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疫情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方某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方某予以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14、广东
连日来,澄海警方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通过加强网上巡查,先后查处了4名在互联网上发布、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甚至传播本区有人员受感染等不实信息的人员。
目前,该4名发布、转发虚假信息的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警方再次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以讹传讹,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
同时,微信官方会对散布疫情谣言的账号进行限期或永久封禁处理。
微信将坚决并持续打击谣言类信息。目前已经引进专业第三方辟谣机构,对平台中的谣言进行辟谣;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等相关协议规范,对违规的信息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并视其违规程度对违规帐号进行阶梯式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号或账号功能进行限期或永久封禁处理。
微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谣言的清理专项,持续加强整治,腾讯较真查证平台也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信息进行实时辟谣;同时也欢迎用户投诉相关谣言。
疫情面前要格外保持冷静理性,广大用户应从疾控或医疗机构、权威新闻媒体了解疫情信息,相关防疫信息以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不要听信谣言,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提高警惕和识别能力。
最后还想多说两句,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大家在任何时候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不实的信息会制造更多的恐慌,要知道,比疫情更可怕的是谣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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