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23日,美国国务院官员在一场电话会议中证实,自1月24日起,国务院将修订其B类非移民签证规定,以解决通常所称的“生育旅游”问题。
美国B类签证是指签发给外国人士以商务或观光为目的赴美短暂停留的非移民签证。修正后,“观光”将不包括以赴美生育以使新生儿获得美国国籍为主要目的的出行,驻外美国领事官员在有理由认为其主要出行目的是如上原因时,可以拒绝申请人的B类签证。
该官员指出,此项规定变更旨在解决与生育旅游相关的国家安全和执法问题。
重点是赴美目的而非是否怀孕
这位官员称,这项规定将仅适用于申请B-1/B-2签证(注:B类签证通常分为以商务为主要出行目的的B-1签证,和以观光医疗为主要目的的B-2签证)的旅行者,而不适用于免签证国家或参与旅游授权电子系统(ESTA)计划的人员。
此外,最终版本的法规还增加了一项要求,即在美国寻求医学治疗的B类签证申请人,必须向领事官员提供其治疗安排和具有支付治疗所有相关费用能力的有力证明。
在实际操作中,领事官员已被明确告知,不应对所有女性申请人问询“出行意图是否为在美生育”,只有在领事官员有明确的理由认定申请者已经怀孕且打算在美国分娩时,才会提出相关问题。该官员称,所有申请人必须证明旅行目的可信度。
但该官员也澄清,领事官员将不被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妊娠试验,因为这一规定的重点不在于申请者是否怀孕,而在于申请者赴美的目的。换句话说,仅仅因为申请者是孕妇或申请者希望在美国分娩,并不意味着申请者必定会被拒签。
该官员解释称,当申请者怀孕并且希望在美国分娩的情况下,领事官员会根据以下条件来确定其签证资格:(1)申请者是否意图向美国移民?(2)申请者是否将自行支付其医疗费用,或者这些费用是否会以其他形式支付?
该官员称:“现在,我们只是简单地修订说,以生孩子后入籍为目的的赴美旅行将不被视为观光旅行。但是,如果怀孕的申请人打算在美分娩,但是只要主要目的是其他的话,如探望患病的亲戚以及参加商务会议,仍然可以获得签证。”
变更背后的原因
当记者询问这项规则变更背后的意图时,这位官员解释称,目前国务院估计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婴儿是通过B-1/B-2非移民签证出生的,但在移民或归划成美国公民的正常流程中,申请人所需具备的一系列条件和申请B类签证截然不同,以前的法规未能解决这一漏洞,因此国务院对此做出更改。同时,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报告显示,目前已经出现了B类签证申请是以在美国生育为目的的趋势。
而这种目的与B类签证发放时针对的短期“观光”出行是不兼容、不一致的。允许这种与美国没有明显渊源的短期游客在美国分娩、使其婴儿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会给美国带来潜在而长久的安全“脆弱性”。多位记者问询称,美国国务院出于国家安全问题的考虑只是基于猜测,还是已经有实例表明这一现象确实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对此,该官员始终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称,这一变更弥补了规避正常入籍流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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