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于2020年1月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9年以来,松桃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实行“三个三”工作模式,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升干部执行力,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19年,脱贫攻坚领域发现问题193个,立案191件206人,通报批评234人,通报批评乡镇党委2个、部门党组1个,问责乡科级干部86人。
实行“三个结合”。突出监督首要职责,统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专项监察抓监督,即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与涉林扶贫民生项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及易地移民搬迁专项监察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结合专项行动抓监督,即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与“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百村进千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入户走访,同步推进。结合专项整治抓监督,即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与“五个专项治理”、省委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农村产业革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
建立“三个机制”。建立“1+7”督查机制。县委统一部署,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组建1个督导组,县纪委监委班子组建7个督查组,既分工督查、又联合督查,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分别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督查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查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督查组,既分片督查,又整合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力量开展联合督查。建立驻点督查机制。2019年11月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下派27名干部,进驻27个乡镇(街道),开展驻点督查,实现村组督查和建档立卡户走访全覆盖。
注重“三个突出”。突出“三个优先”,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突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明确脱贫攻坚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脱贫攻坚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优先办理、脱贫攻坚议题优先上会的“三优先”原则。突出重点任务,对脱贫攻坚领域“组组通”桥梁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组组通”桥梁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该局主要领导予以组织处理。突出核心指标,围绕脱贫攻坚核心指标问题清零,对涉及核心指标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问责。(松桃县纪委监委 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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