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天气持续干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这不仅会损害森林生态系统,还会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云安区应急管理局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网络配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云安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切实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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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支援和预案管理股股长 付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到“十不准”。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 、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云安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还提醒,当遇到火情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报告起火地点,不要擅自采取行动,确保自身安全。
森林防火
你必须知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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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风干物燥,山林间
一点小火苗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请大家牢记: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目前广东的森林火险等级
仍处于极度危险状态
请大家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
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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