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份资料上看到一文,把进住新居称为“新居入伙”。进新居叫“入伙”?即便有的地方是这样说,巩怕这个“伙”字是后来的人加了一个单人旁,与中国的民俗习惯不相符,与中国古老的民间传统文化相去甚远,其中的含义也就南辕北辙了。
“入伙”的意思是加入某个集体或集团。难道一个家庭从老宅搬迁到新居里去,是搬到别人家里去?是去加入某个集体或集团?显然“新居入伙”的说法是不妥的。那么准确的说法又是什么呢?应该是“入火”或者“进火”。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薪火相传”,辞典简编版对这个成语本义的解释是:“燃烧柴火,一根紧接着一根,永不熄灭。”引申意义是:“比喻学问传授不绝,或种族、血统、文化等传承,绵延不尽。”现在的资料认为此成词的出去为《庄子》:“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其意思为柴烧尽,火种仍可留传。笔者认为,这个成语未必出自《庄子》,是中国自古就有的一种传统习俗,是古代人对火崇拜的一种具体表达,并以此象征种族、血统的传承。中国民间新居入住时,从古到今皆沿袭带火种的习俗,因此,中国民间入居新居普遍称之为“进火”、“入火”。
我的家乡处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属湘西南地区,这里居住着苗、汉、侗、瑶等多个民族,自古有“十里不同音,五里不同俗”的说法,各种风俗习惯千差万别,但在“进火”时带火种的习俗上,不管是哪个民族,从古至今都是一样的,没有差别。
新居落成后,入居前把新居的各种生活设施提前准备好,如果家庭住房困难,一些大的硬件设置来不及准备好,如住房墙壁没有装好、床没做好等,只要把灶与火塘准备好就可以“进火”了。这两样东西是不可缺少,其它的设施等进了新居后,可以边住边建设。“进火”要挑选一个吉日,我们这里选吉日叫“看日子”,在中国民间也是普遍存在的。“进火”那天的时辰要选在天光之前,首先要在家庭所住的老宅子里烧一火塘旺火,进新居出门时,把早就准备好的一个火把,或是特意编织好的竹缆索点燃,再把火塘里的柴火子用火桶装好带上,然后一家人从旧居出门进入新居。一般情况是一家之主打火把,家庭主妇提火桶。
其实这是上了双保险,一般是旧居离新居较远的人家才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火种在路熄灭,不至于火种带不到新居里。打火把既是火种,同时也是为了路上的照明,毕竟进火时间是下半夜,天未亮。如果旧居离新居较近,只要提火桶就行了。到了新居后,要把火种放入火塘,点燃柴火,要烧一鼎罐(或锅)开水,喻意为进新居后风生水起,兴旺发达。至于“进火”时,要从旧居带哪些吉祥的东西进新居,地方不同,风俗不同,所带的东西就有所不同,如有的地方带一袋子五谷,有的地方挑一担或几担稻谷,稻谷上面放一些油炸过的干菜、米花之类,称为“发菜”,有的地方带上祖神像、灶王菩萨像,有的地方除了带火种,什么都不用带,等等,其实带什么东西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火种”。这也就是“进火”的真正今义,表示一个家庭与老宅、与祖先的“薪火相传”。
中华民族注重种族、血统的传承,用“薪火相传”不仅是在进新居时体现,在子女成家方面也很重视。如过去子女多,儿子结婚后要分家,民间把分家称为“分火”,也有的地方称“分灶”,意思是一样的。儿子另立门户时,有的是自己要从父母的火塘里带走火子,有的是父母给儿子送去火种。
中华民族这种“薪火相传”风俗,在绥宁县的苗乡侗寨中表现得最原始与最有仪式感的是嫁女之中的“分火”与“合火”。女儿出嫁那天出门时,娘家人拿了一个大火把在自家的火塘里点燃,把新嫁娘送去大门后,将火把分成两半,一半由新嫁娘带走,一半由娘家拿回家里,放到火塘内。这就叫“分火”。新嫁娘带着的火把由接亲的队伍交给专人看护,不能熄灭,如果路程较远,来接亲的人还要多预备几个火把,使新嫁娘的火把一直燃烧到男方家里。当新嫁娘到达男方家门口时,男方家里也同样到火塘里点燃火把去迎接新娘子,接到新娘子后,将男女双方家的火把合成一个火把,然后放进男方家的火塘里。这就叫做“合火”。绥宁民间的这种“分火”“合火”,与入住新居的含义是一样的。
从古代的“新居入火”到现在有的地方的“新居入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已彻底改变了中华传承文化之中“薪火相传”的内涵。此一字之差也许是某些地方的一些民间忌讳吧,毕竟火造福人类,同时也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就如同水一样,人类离不开水,同时水也给人类带来灾难,所以才说“水火无情”。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一座座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新建筑改变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在现代化的新建筑之中,传统的火塘与土灶已经消失,这是社会的进步。然而,人们住进现代化的新居时,不管是城镇还是乡村,这种“薪火相传”习俗依然在延续。绥宁城镇乡村的人们入住新居依然称为“进火”,他们依然从旧宅带着火种放入新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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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山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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