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香洲,
有一部分小区从上世纪80、90年代
就开始见证香洲区的成长。
几十年过去了,
小区业主习惯于这里的完善配套、
邻里间的和睦感情,不舍得搬离,
但小区内部日渐老旧的环境设施
也成为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近日,香洲区城市更新局制订了《香洲区老旧小区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奖补办法》(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提到,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楼房建筑物本体部分(不含电梯加装)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所在楼房建筑物的业主自行筹资解决,整治提升工程结束后,区政府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给予奖补。
(▲北岭社区桂花村B区阳明阁楼道翻新前)
(▲北岭桂花村B区阳明阁改造后楼道内宽敞明亮,焕然一新。图/珠海发布 程霖)
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
政府按比例进行奖补
据介绍,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内容,包括市政配套设施、环境配套设施和楼房建筑物本体三大部分。
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资金由财政全部出资和财政奖补两部分组成。其中:
市政配套设施和环境配套设施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部出资解决;楼房建筑物本体部分(不含电梯加装)整治提升所需资金由所在楼房建筑物的业主自行筹资解决,对困难群众所需部分由区财政予以支持。《办法》中提到,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的奖补范围包括:楼道基础修缮、楼道照明改造、安防门禁系统、窗户防盗网、屋面整治、消防、管线和建筑物外墙翻新等。
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主体为小区居民,各镇街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建立业主代表议事制度协助推进整治提升。
若整栋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则该栋居民为整治提升主体;若为整个小区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则小区全部居民为整治提升主体。上述整治提升的范围可根据小区居民意愿及客观场地条件选择实施。
整治提升后,区政府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额度给予奖补,奖补金额作为工程款,拨付给业主委员会或经相应楼房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申请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比如每户居民需要分摊费用1000元,区政府将奖补居民5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5000元。”香洲区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申请奖补
据悉,香洲区已在今年年初出台《关于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向属地镇街提交小区整治提升书面申请材料,并附有完善的整治提升后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可按照《办法》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
在奖补审批流程上,《办法》中提到,整治提升主体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流程,书面向各镇街提出整治提升项目申请。各镇街委托相关咨询和技术单位对拟整治提升对象进行方案设计、评估造价,出具成果报告;整治提升主体根据成果报告选择拟整治提升项目,形成初步工程预算,再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及工程预算报属地居委会备案。
整治提升主体自行筹集整治提升工程款,按相关规定自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整治提升,则签订相关合同并报属地居委会备案。属地居委会将工程预算属于奖补部分预算上报镇街,由镇街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奖补金预算。
工程竣工后,各镇街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整治提升主体代表、属地居委会等进行竣工验收,镇街委托造价结算单位对照工程预算核实工程竣工费用,签名确认,形成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属地居委会汇总上述表决结果、工程预算、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并填写支出汇总表,按业主与区财政出资1:1比例且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向镇街提出申请支付政府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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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