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但如果“拾金而昧”,就有可能涉及到道德和法律的问题了。这两天,潮南区司马浦镇的就罗先生,不慎掉落的钱包被路人捡到后,并没有归还他。而这一幕,也被监控录了个正着。
10月16日晚上7点左右,罗先生在国道324线路边一家超市购物,在准备开摩托车离开时,不经意间,塞在裤袋的钱包掉到了地上,而他没注意就走了。
我当时去超市买东西,出来的时候钱包掉了。 摩托开上台阶的时候,钱包掉落了下来。——市民 罗先生
过了好一会,罗先生才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赶紧原路返回,但寻找无果。着急的他,通过调取沿街商铺的监控,发现自己的车开走后,钱包被一个中年男子踢进了车底下,罗先生认为,钱包有可能被这个男子捡走,罗先生随即报了警。
视频是我在超市的闭路监控调出来的。 钱包掉落的时候,我没有察觉到,他看到后,也没有跟我说掉钱包了,他是把钱包踢进了车底下,不让别人知道。回头他买东西出来后,就把头伸进去车底,看看钱包在哪里,然后把车开走了,到现在这么多天,也没有归还我的证件。——市民 罗先生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如果拾得人确认失主而故意不返还的,即构成不当得利,拾得人必须承担返还义务。对此,罗先生希望该名男子看到报道后及时归还。
钱包里面的证件很多,有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还有汕头中心医院的健康卡。希望男子把这些证件归还给我,这些我要使用到的。——市民 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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