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物且翻包检查引发的舆论风暴仍在发酵。美国迪士尼乐园总部公共事务部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两日相继做出回应。
前者称他们无法回复关于上海迪士尼的问题,后者称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不会就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规定做更改。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专家指出,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浦东新区消保委:
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北京时间21日晚,记者按迪士尼乐园总部回复的官方邮件里推荐的联系方式,致电美国迪士尼乐园总部公共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总部旗下每个迪士尼乐园都有自己的政策,他们没有办法回复关于上海迪士尼的问题,建议记者自行联系上海迪士尼采访。
就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且翻包检查的做法,记者于8月13日以消费者名义拨打上海市12315热线进行了投诉。22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一名调解员致电记者表示,从他们的角度看,上海迪士尼的相关做法并不十分合理,他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对方提出调解。但是,上海迪士尼仍然表示,消费者反映的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翻包检查、拒绝退票等问题均为园区规定,目前不会更改相关政策。“明确地讲,上海迪士尼可以说就是不接受我们的调解,也没有表现出任何退步或者调解的态度。”这名调解员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不过也不妨先参考、观望华东政法大学小王同学起诉上海迪士尼的审判结果。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
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按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对浦东新区消保委调解员的上述回应,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22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协会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可进行调解。当企业不接受调解或拒绝调解,消费者还可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如果企业行为合法,可向消费者示明,如果违法则应依法处理,行政监管部门不能缺位。特别在之前司法裁判中认定经营者行为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回应消费者的投诉不仅是履行职责,也是行政监管部门澄清事实的好时机。”
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14日对记者表示,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并依据法定职责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行动。
上海迪士尼称翻包是应相关部门的要求
但拒绝透露具体是哪个部门
针对记者13日的投诉,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游客沟通服务团队的一名工作人员18日致电记者表示,就消费者反映的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翻包检查、拒不退票等政策,目前没有更改。
关于广大网友强烈质疑的翻包检查的做法,上述工作人员辩称,园方也是出于安全需要,这是应相关部门的要求。具体是应哪个部门的需求,对方拒绝透露详细信息。记者进一步质疑,上海迪士尼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该名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办法予以解答。
微博话题#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引发逾4万网友讨论
网友呼吁:请正面回应翻包事件
人民网8月13日刊发《四问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凭什么?!》一稿,一问:凭什么搞“双标”,欧美带得亚洲带不得?二问: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如何保障?三问: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卖的饮食没气味?四问: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随后“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登上微博热搜,微博话题#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讨论量达4.1万,阅读量达4.1亿。
广大网友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有网友表示:“现在怎么回答的!我看迪士尼官方没把这事当事。”网友“张一驰”表示:“翻包检查,是法律授予国家强制执法机关的一项行政权力。迪士尼是一家企业,并不具有这样的资格。翻包检查游客,并不是出于安保目的,而是检查有没有自带食物,这就是滥用权力。”网友“若如初见何须感伤离别”提出:“请正面回应翻包事件!”
22日下午,就广大网友的相关疑问,人民网记者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目前在等待进一步的回复。
延伸阅读:
游乐园是否可以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上海迪士尼“翻包”于法无据
近日,“大学生状告上海迪士尼,遭禁带食品还被翻包检查”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此事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其一,游乐园是否可以禁止游客携带零食饮料等食品入园;其二,游乐园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对游客进行强制检查。
除迪士尼乐园外,一些动物园、主题游乐园、展览馆等确实也有“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的类似规定。有人认为,《游客须知》已经注明相关禁止性规定,游客在购买门票和入园时即意味着选择接受这一规定。反对意见认为这一观点有些绝对。完全杜绝游客自带食品饮料入园,可能会给一些需要食用特殊食物的游客带来不便,不合情。明明自己购买了食品饮料,既没有造成安全隐患,又没有影响环境卫生,却无法在园区内食用,不合理。被迫购买园区内指定的食品饮料、且价格高出园区之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和禁止强制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合法。
游乐园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对游客进行强制检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游乐园工作人员认为确实需要进行检查,也应当在征得游客本人同意,由法定人员检查。
游乐园禁止游客外带食品饮料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应完全禁止,若游客能够证明所带确是食品饮料而非有毒有害物品,游乐园应当准许带入。而游乐园直接对携带食品饮料的游客进行检查,于法无据,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责令其整改。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人民网 财经网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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