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高园 谭耀广
22日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获悉,日前,该局铲除了一个专门瞄准酒后开车群体的“碰瓷”团伙,团伙4名成员全部落网。据悉,该团伙利用套牌宝马车大肆作案,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在江门多地作案14宗,此外该团伙还曾在深圳等地流窜作案。不少受害者因酒驾不敢报警而选择私了,不知自己其实早已落入犯罪分子圈套。
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2月30日凌晨3时许,江门市公安局滘头派出所接到事主吴某报案,称其与朋友梁某等四人从酒吧出来驾驶小汽车离开,行驶至江海区滘头路段时,与一辆宝马牌小汽车发生碰撞并被截停,对方宝马车上先后下来了4名男子,以事主方所驾驶的小汽车撞坏了宝马牌小汽车的前大灯及相撞时刮到了前护杠处为由,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0元。事主担心对方报警,因此妥协并提出将自己佩戴的一条金项链作为抵押。驾驶宝马牌小汽车的司机一把抓过金项链并迅速与其同伴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
专案组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并梳理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涉嫌作案的车辆为一辆灰色宝马牌小汽车。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调取大数据对比分析,发现该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李某(男,32岁,广东化州人)等四人的基本情况。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团伙自2018年11月开始于凌晨期间经常驾驶宝马牌汽车在江门市蓬江、江海、新会等地的酒吧附近不断徘徊。当发现有酒后驾车离开的人员便尾随其后,找机会故意与目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该团伙利用被害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采取威胁、恐吓和角色扮演的手段逼迫被害人妥协,以达到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魏琴 吴瑕
实习生 | 黄绮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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