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8年11月7日,黄山市黄山区富建大酒店旁发生一起血案,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为一对夫妇叶某某与郑某某(女),被告人是在该酒店一楼经营超市的老板娘何某某。何某某1986年9月出生,案发时32岁。2019年8月2日,被告人何某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在黄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知,此案关联人中,有何某某夫妻,叶某和吴某为前夫妻,叶某某和郑某某为夫妻(叶某系其儿子)。
庭审表明,2015年9月,何某某夫妇与叶某夫妇共同出资,合伙经营超市、棋牌室。2016年6月,叶某夫妻离婚,叶某将超市、棋牌室股权给了前妻吴某,吴某因不便经营要求撤股,何某某夫妇将4万元本金和利润2万元给了吴某。
2018年4、5月份,叶某得知在离婚前,前妻吴某曾和何某某丈夫有“关系”,叶某父亲叶某某得知后,找到何某某夫妇,以吴某和何某某丈夫有“关系”、超市撤股的钱不应该给吴某为由,要求何某某丈夫给2万元,何某某丈夫答应了,何某某本人不同意。
此后,叶某某多次找何某某要钱,双方多次发生纠纷,还曾有报警。2018年11月6日,双方曾约定11日吴某到场后商谈处理此事。
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许,叶某某再次来到超市,发生争吵,何某某称叶某某对其谩骂。之后,何某某从超市抽屉拿出一把水果刀,跟随叶某某到对方店里。此后,何某某持刀刺向叶某某,并对其妻郑某某身体多处捅刺。据知,叶某某被刺中颈部导致大出血当场死亡,郑某某身体多处受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该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该案开庭前,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已经就民事部分经调解并已经达成协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出于泄愤、不计后果,手持单刃尖刀连续捅刺被害人叶某某、郑某某,导致叶某某当场死亡、郑秀某重伤的严重后果,手段残忍,行为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坦白,具备刑法规定的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当时伤人后,何某某待在原地,等公安机关到场后带离,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庭审时,对所犯罪行如实供认,当庭认罪、悔罪。庭审中,公诉人也认为何某某是在被谩骂、挑衅后情绪完全失控,激情杀人,但是被害人的这种过错不是被剥夺生命权的理由。鉴于何某某案发时没有逃离,到案后直到庭审一直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以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
庭审中,何某某谈到案发前和对方发生的冲突及被谩骂等情节时,多次情绪失控,痛哭失声。最后陈述时,何某某表示因为自己一时冲动和情绪失控,造成了1死1伤的严重后果,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后悔莫及。请法庭能酌情从轻判罚。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举报/反馈

大皖新闻

3154万获赞 80.6万粉丝
新安晚报官方账号——真相·真情·真理。
新安晚报社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