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11时许,
一架R44Ⅱ/B-7688号直升机
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镇崔庄村
农田附近的土沟中坠毁,
机上3人全部死亡
(1名飞行人员、2名乘机人员),
直升机损毁。
近日,
民航华北管理局
发布了此次事故的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显示,R44直升机当日的飞行训练计划为,以圆明山起降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飞行高度200米(含)以下,飞行时间1小时,起飞时间在09:30至10:00之间。据事发地目击村民证实:上午大概11时左右,村民正在田间劳作,看到直升机从头顶飞过去,高度目测100米左右,感觉直升机声音不太正常,飞行过程中有盘旋、横向飞行和倒飞的情况,伴随摇晃等不稳定状态,之后飞过高压线,突然俯冲坠地起火。当时天气晴好,风比较大。
事发后,当地目击村民打电话报警,消防人员、120急救、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起火的直升机进行灭火工作,然后进行伤亡人员搜寻,120急救人员当场确定机上3人全部死亡;警方拉出警戒线封闭现场,建立了现场保护网。接到事件报告后,民航华北管理局立即将事件信息向民航局上报,并成立了由管理局、天津局和河北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别赶赴现场调查,同时,要求对事件涉及的航空器以及人员相关资料进行了封存。
2018年10月26日资料图
经调查发现,事故造成机上3名人员死亡;造成直升机严重烧毁;事故未造成地面人员伤亡;公司经营和运行资质符合规定;此次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符合规定;当日气象条件不符合公司《运行手册》要求的训练飞行标准;当事飞行人员、机务人员、管制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当日飞行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无证据表明进行过载重平衡工作;飞行任务书和放行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执行任务的直升机飞行前的维护工作符合规定,处于适航状态;执行任务的直升机所加注的燃油品质和数量符合规定;坠机点周边环境复杂,障碍物较多;直升机坠地后出现失火情况;相关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并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无法确认机上人员当日受到酒精和违禁药物的影响。失事过程中有群众目击了坠机过程;该直升机未安装任何飞行记录仪器或飞行参数存储设备。
调查结论为,由于该机未安装FDR和CVR等数据记录设备,且飞机坠地起火损毁严重,现场遭到破坏,机上人员全部死亡,仅根据现场目击者描述,无法查明直升机失控坠地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R44Ⅱ/B-7688号直升机坠毁构成一起通用航空较大事故。
2018年10月26日资料图
此外,调查组对该直升机所属单位秦皇岛雨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提出以下安全建议:公司要将此次事故情况通报全员,深刻吸取教训,查找在安全思想上、工作作风上、组织管理上、基础理论和飞行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运行风险,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要充分考虑到飞行中的环境复杂性以及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加强对天气情况的分析,严格按规定进行飞行训练,杜绝在边缘天气下进行飞行的侥幸心理。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飞行前的准备工作,细化准备内容,严格按章操作,杜绝在飞行准备过程中减项漏项,以确保飞行安全。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飞行驾驶员的直升机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加强直升机特情科目的训练,提高飞行员的应急操作能力。
来源/燕赵都市报
燕都融媒体记者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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