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警方向中国警方移交了超过380名嫌疑犯,涉案金额高达30亿。这个涉案团伙人数之多,可以坐满8辆50座旅游大巴了。
同样是7月下旬,中国和越南警方在另一个联合破获的案件中,抓了106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从越南缉捕解回77人,同时捣毁了15个犯罪窝点。
这么大阵仗的抓捕归案,跟什么有关呢?
答案是网络赌博。
据越南警方公布,抓捕超过380名嫌疑犯的案件,就涉案外国人人数和在越南境内进行的交易金额而言,这是越南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非法赌博网络。
非法赌博网络,最常见的作弊操作是什么?
网络赌博,十赌九输。这句话真的不是传说。
在抓了106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中,警察叔叔们公布了这个团伙的运作模式,以及坑骗赌客的手法。(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一个赌客要想在这些犯罪团伙的平台上赌博,首先需要加入一个俱乐部,与这个俱乐部的其他成员对赌。
俱乐部收费是以每个牌局盈利的玩家盈利部分的3%-5%为主。
而多个俱乐部互相捆绑后,会组成一个联盟。联盟向俱乐部收取服务费,每桌3块钱,比如今天开了50桌,每个俱乐部就要给联盟150元。
如果你觉得俱乐部、联盟这些犯罪平台,只是通过抽抽水,收点平台服务费来赚钱,那就太天真了。
这类网络赌博平台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陷阱,完全没有公平可言,在这种赌博平台中赢到钱的人非常少。
而他们之所以让赌客赢点小钱,都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让那些放松警惕、沾沾自喜的赌客在上瘾后,加大投入。
把小鱼养肥了再宰杀,这操作是不是很熟悉?
有一句话很经典:庄家并不担心赌客赢钱,他们只担心赌客流失。
网络赌博团伙骗取赌客钱财的手段很多,其中最常见的作弊手段就是伙牌。
在一局有8个人的德州扑克赌局中,只要有3-4个人私下通报手上的牌,那么整个赌局基本就是半透明的了,因此桌上其他赌客根本没有赢的机会。
更有犯罪团伙在后台通过人为操作或者算法,直接更改下注结果等,进行诈骗。(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而这些被抓获的赌博俱乐部,更是直接组织人去作弊打伙牌,联合骗取赌客的钱,收益平均每个月在数十万以上。
虽然这些网络赌博的平台架设在境外,但参与赌博的人员几乎全部来自境内。也就是说,这些犯罪团伙盯上的目标,都是国内的人员。
国内“最大网络罂粟花”,内地数十万会员,年投注超万亿
网络赌博有多严重?还有比文章开头那个坐满8辆50座旅游大巴的犯罪团伙,更夸张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亚洲新赌王”周焯华(绰号洗米华)控制的菲律宾和柬埔寨太阳城网络赌博平台,通过将赌场和网络服务器设在境外,借助远程视频,让国内赌客足不出户地参与赌博。
太阳城网络赌博,在大陆拥有数十万会员,每年的赌注额在万亿元以上,相当于中国彩票年收入的近两倍。
每年盈利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这类网络赌博平台,为了拉取更多赌客,甚至鼓励现有的赌客发展下家,并根据下家投注金额的1.6%抽取“码粮”(返利)。
这意味着注册赌客可以像传销一样,从太阳城拿到其下线的利益。
这个非法网络赌博平台不仅提供一对一24小时全天候服务,支持中文。语音功能支持普通话、粤语、东北话等个性化语言,很明显是专门针对中国赌客设计的。
专家将这个平台称为绽放在中国的网络赌博“最大罂粟花”,认为其对中国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产生了巨大危害,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太阳城网络赌博平台手机版截屏
千金散尽,网络赌博比实体赌博快太多
在网络上买买买,钱包大出血也没有太多的痛感。
赌客在网络赌博平台上用的一般是虚拟的筹码数字,而不是握在手里的现金钞票、实体筹码,因此对网络赌博的输赢也不会有太大的感觉。
在手指触控屏幕、鼠标键盘点击确定的一瞬间,赌客的房子、车子、工厂这些资产可能就顿时消失了。(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根据业内人士的暗访调查,参赌人员一旦陷入网络赌博,往往是从小赌到大,越输越想回本反而越陷越深,从把现金、车子、房产这些资产赔进去后,接着举债赌博以至债台高筑、倾家荡产,最终甚至家破人亡。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也唏嘘不已。
法律分析
与赌博有关的犯罪建议网络赌博平台的犯罪分子们,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赌博罪相关的司法解释也麻烦了解下: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而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通过诱骗另一方参与赌博,诈骗对方财物的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可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信息“四件套”,正在流向网络赌博窝点
与此同时,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境外网络犯罪在上游已经形成了专门提供假身份信息的“整套证件”服务产业。
7月26日,公安部首次披露了个人信用卡“套装”是如何转运出境的。
这些套件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卡“四件套”,包括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
另一种是企业对公账户“八件套”,包括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申请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等,
这些账户都来自哪里呢?中国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
他们有的前往银行开办账户后卖出,也有人专门组织这些人员办卡、收购,再进行转卖。
银行卡“四件套”在收购时一般每套500-1000元,在经过层层转手加价,最后到真正的买家手里最高可以卖到每套3000元。
企业对公账户一套最终可以卖到8000元-15000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而言之,网络犯罪日趋严重,网络赌博集团跨境实施犯罪成为新趋势。
经熟人介绍参与网络赌博,是网络赌博发展人员的主要途径。
十赌九输,赌博不能碰。(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更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谨防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落入不法分子的手里,成为背黑锅的那个人。
(来源: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tencentCCC)原创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