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小张与女友小赵登记结婚,婚前小张父母已为他全款买了套近150㎡的房子。婚后不久,在小赵的要求下,这套房子加上了她的名字。
相处不到一年的时间,小夫妻关系破裂,小赵提出离婚,还要求分走一半的房产,因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她理应分得房产。
小张非常愤怒:房子是自己的父母出钱买的,且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只不过是婚后加了她的名字,她怎么好意思来分我的房子。我真的怀疑她是不是骗婚,骗房子的。
怀疑是骗婚要拿出证据才可以,没有便只是猜测罢了。
“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也就属于小张和小赵共有的,若加名时没有约定所有权划分比例,那就按照等比例分配,按份共有。善言法务认为小赵提出的分割一半的房产是有依据的。
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是房子是小张的父母出资买的,是其父母为小张结婚准备的婚房。小赵的名字又是在婚后的时候加上的,也是小张对于妻子的爱护,然两个人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且小赵主动提出离婚的,小张无犯原则性错误,非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小张还是要保留房子的大部分产权的。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了新的规定,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只是对与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属于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两个人都有房屋的所有权。(提前签有协议的除外)
小张的房子原本符合新婚姻法的规定,奈何他婚后将小赵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且事实成立非口头承诺,就是对小赵的赠与行为,既成事实则不可撤销。所以离婚后女方分走一部分房产是合法的。
婚后加名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个坎儿,为了家庭和谐加对方的名字其实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很多人一想到离婚后房子会被分一部分出去就会不甘。
人生由无数个单选题组成的综合题,连锁反应每个环节都有可能触发,小问题大事件不可忽视。

单选|婚后,你会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吗?

A:会
B:不会
C: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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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言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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