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蚌埠市龙子湖区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受审
5月31日上午,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原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在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67100元;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补偿款1484843.32元及八套安置房;利用职务之便向恶势力犯罪分子盗挖山皮石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在行使行政执法全过程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应当数罪并罚。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将择期宣判。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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