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都记者在企查查看到,在奔驰哭诉维权事件中备受关注的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其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被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分局处以100万元罚款。
车主W女士维权。
刚刚,西安奔驰哭诉维权当事人W女士向南都记者透露,已收到高新分局鉴定结果告知书:涉事奔驰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该鉴定结果告知书显示,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4月9日,W女士因新买的奔驰车发动机漏油且经销商拒退换,爬上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陈列的奔驰车引擎盖哭诉维权,引发全国关注。
4月16日,北京梅赛德斯一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南都记者表示,将对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若发现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将终止其销售运营授权。当天晚上,W女士与奔驰和解。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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