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广东惠州学院学生被曝因迟到4分钟被处分”一事,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5月17日上午,惠州学院宣传部部长金伟老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涉事辅导员自行起草处分“通报”是为了强调课堂纪律、警示同学,其并没有盖章权力,是在主任外出参与培训期间由办公室另一位老师为其盖章,“估计他们内部管理有漏洞”。
金伟同时表示,学校近期会召开辅导员会议,将要求辅导员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根据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违纪处分。
辅导员自行起草处分“通报”
近日,一张以惠州学院为名头,加盖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的通报在微博上流传。通报显示:“2019年5月14日下午第5、6节《青少年发展与学习心理》2018级某学生迟到4分钟,在本科审核评估期间严重的影响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开出(除)学籍处分。鉴于本人初犯并认识态度较好,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入积极分子、入党等一票否决。”
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关于我校体育学院所涉网上一则学生处分“通报”调查情况的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该说明显示,“经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5、6节,体育学院辅导员张某某发现学生黄某某上课迟到4分钟。张某某考虑在多次强调课堂纪律后仍出现该现象,为声张纪律重要性、警示其他同学,便自行起草一份所谓对学生的处分‘通报’,继而将未经审批而加盖公章的‘通报‘拍照发给学生黄某某。”
校方近期将召开辅导员会议
5月17日上午,惠州学院宣传部部长金伟老师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并称辅导员是为了强调课堂纪律、警示同学而自行起草了处分“通报”。
关于“通报”中加盖的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金伟称:“他(辅导员)没有盖章权力。”据金伟介绍,辅导员张某某起草“通报“一事,体育学院领导均不知情,盖章一事也未经体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同意,而是在主任外出参与培训期间由办公室另一位老师为其盖章,“估计他们内部管理有漏洞”。
金伟表示,“通报”流传开来后,涉事辅导员主动联系体育学院书记汇报事情真相,承认个人错误。
就学生上课迟到一事本身,该校宣传部表示“学生违反纪律在先”,违纪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处分,但辅导员自拟“通报”提及的《惠州学院学生手册》2018版中《惠州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惠院发﹝2017﹞199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六项,与“学生迟到违纪”情况并不对应。
金伟表示,学校近期则召开辅导员会议,将要求辅导员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根据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违纪处分,“辅导员自己要知道学生手册的实用性,不能随便拿一个条例对应一个和条例不相关的错误行为”。
涉事
辅导员“方法太简单幼稚
针对此事舆情,金伟称,涉事辅导员主动承认了个人起草“通报”行为并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和自己所犯的错误,“学生目前的回应也很好”;媒体的关注和舆情的发酵使这名辅导员近期“精神压力很大”,学校已经安排心理辅导相关人员与其沟通,希望他不要有压力,“有错必须面对错误,接受媒体监督”。
但金伟也表示,“他(这名辅导员)的初衷是管理学生,只是方法太简单幼稚。”学校本着教育为先,在指出其问题的同时希望“还是要多一点关怀他,让他感觉到这件事情学校一起和他担着,而不是把他一个人推到风口浪尖去。”
关于后续情况,惠州学院宣传部称学校将就此事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现在还未对涉事辅导员进行处分,“不能随意处分,要依照相关规定,后续肯定会有处理结果”。
金伟称,高校深化改革对一线辅导员工作带来挑战,今后学校会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既要让辅导员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也要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方面下功夫,而不是在下行政命令方面乱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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