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经过连续三日的舆论乱轰乱炸,那辆漏油的奔驰,能退了!据@西安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但这是被迫“退车”,说明4s店还没认清问题:他们脑子漏掉了,还没回来。更值得关注的看点是:女车主拒绝了退车退款。她坚持要求: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用法治社会的逻辑解决问题,不要糊里糊涂的“案”。
回顾这三天,更感维权之艰。也更能理解,女车主为何最终作此决定的“公民意识闪光”。
西安利之星也对媒体称,已和女研究生达成“和解”。
而从女学霸的微信聊天记录看,4S店最初是“妥协”答应退款,所以她在和朋友的对话中,还有点“劫后余生”的庆幸。
但是,都没超过24个小时,事件画风就变了。不仅“协商处理”没进展,连女研究生的电话都不接了。
原来,所谓的“达成协议”、“退款”都是缓兵之计。这次连电视台都被骗了。
现实是荒诞的,荒诞到我很难理解这家店的愚蠢。
之前,在女车主维权没曝光前,西安利之星面对的焦点问题,是“稳住女车主”和“尽可能减少我方损失,扩大利润”的矛盾。
而当视频全网传播,西安利之星面临的焦点问题,已经转移为“利之星要挽回企业信誉”及“网友痛打落水狗”之间的矛盾。
举例说,网上已经出现抵制“利之星”甚至“奔驰”的言论。
这损失的可不是一辆车两辆车的销售利润,是“利之星”以及“奔驰”的整个大盘了。
如果这个时候,西安利之星第一时间向女车主道歉,积极推进“善后”事宜,获取女车主谅解,并公开发声“愿对以往管理不善的漏洞自查自纠,并欢迎各界继续监督。”
那么,原本负面压力会迅速缓解。
谁知万众聚焦之中,西安“利之星”和某些“不得不干”的本土官员一样,在舆情应对方面,走上了最蠢的那条路:就是忽悠、拖延、装傻、充愣。这简直是“火上浇油”式作死!商家的“猖狂”,最终点燃舆论。
女车主也提出新的8项诉求:
一段录音,还牵出了“奔驰金融服务费”的猫腻。
录音中,女车主表示,买车当天,在销售人员的强推下,她还被迫做了分期贷款(女车主是能现场全款的)。但事先并无人向她说明,后来又收了一笔1.5万元金融服务费(而且只能微信转账,不能刷卡)。
女车主很不理解:“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是服务费,服务什么?所有手续都是我跑的。我为什么要交这个服务费?”
什么叫“鞭尸”?这就是。
所有的“作死”,都是往日“刁蛮任性”的欠账。
这样一对比,就会发现,“西安利之星”这种既蠢又坏的带病4S店,它的存在,是多么“荒诞”,却又难以根除。
通过这种“蠢蛮式欺客”,更容易看透现实漏洞:
比如,有闹才出现的有关部门。
比如,被4S店当作挡箭牌的“三包”。
如果你细读《汽车三包政策》,不难发现,有这样的规定: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才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
车是关乎性命安全的工具,一次故障,就可能酿造事故:60日内发动机换两次,才可退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才能换车,对消费者来说,这代价以及其中的风险,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对于车企和销售商来说,要做到同一故障修理在5次之内,60日发动机更换2次,这要求也太低了,大大增加了他们推诿的余地。如果一辆车真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已经不叫车,那是破烂了。
法律与监管的“漏洞”越多,无耻和厚黑的病毒就越恣意。不要说什么“请你务必善良”,“恶”是需要“恶报”来制衡的,它不会自我感化,更不会被空洞的教条所恐吓!
今天,人们关注一位陌生“奔驰”女车主。不仅仅因为她的无辜,更因为她的那句话,“是什么,将读书人逼成了泼妇”?
我们原本心存善良,我们愿与这世界美好相处,也希望被这世界温柔以待。“被泼妇”“被恶人”的感受并不美好。我们并不愿,与人为善与“蛮横式自我保护”,只能被迫只选其一!
因此,这围观中有吁求,有呼唤,即使怒骂也不乏心痛与悲凉:如何,让我们的监管在旷日持久的日常生活中“刚强”起来,如何让我们的法治,更有力地维护一个普通人的尊严?让维权也变得体面、阳光,自信而坦然!
请记住:每个你我,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不要问女车主为何“不依不挠”,既为你,也为我,同样为高高在上的所有恃强欺人者。
行文至此,且引用多年前我敬仰的一家报纸的社论来收尾(我改了其中一句话):
我们的敌人
不是我们身外的黑暗,而是
自己内心的黑暗,那就是
我们的容易失望,
我们的沮丧,
我们的缺乏信心、耐心和细心,
我们的缺乏坚韧,轻言放弃,乃至自暴自弃。
当遭遇不公的时候,不要只抱怨命运,
而需要反躬自问:
你像奔驰女车主那样对丑恶说“不”了吗?
围观并为他人呐喊的合声里,
常常有你的声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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