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蜗牛娱乐话尾生(欢迎点击关注优质原创号“蜗牛娱乐话”,精彩内容等你来读)
说到“杨幂诈捐”的事件不少人应该都有所了解了。不过因为时间有点久远,小编还是捋一下事情经过。
事件起因是杨幂在为自己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宣传时,因为自己在电影中扮演了盲人的角色,所以说联系了盲童学校要捐款50万人民币。但是在杨幂捐款的通稿满天飞的时候,盲童学校却并没有收到这笔捐款。而这件事到三年后才被捅破,校方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捐款。
一时间网络上关于杨幂诈捐的新闻也是满天飞,不少人直言杨幂两面三刀,不捐就不捐,又要赚名声又不想给钱,实在是太过分了。不少人甚至给杨幂起了个外号“娟姐”,也就是“诈捐姐”的简称。而网络上对于杨幂的负面报道也是满天飞,甚至不少官媒都下场来批评杨幂。可以说杨幂的名气也是一瞬间低到了谷底,不少粉丝脱粉,热度也不如之前。
这件事闹这么大,杨幂方面当然不会完全听之任之。而杨幂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杨幂方面在宣传这部电影时,一个叫李萌的人联系了他们,询问杨幂是否愿意为盲童捐赠手杖和打字机,并提出以杨幂的名义宣传,扩大影响力。而且杨幂方面早就完成了捐款工作,钱早就打给了李萌,失误之处只是在于没有及时督促李萌,完全不构成诈捐。
话虽如此,可是网友还是抱着不相信的态度,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李萌也是向杨幂方面提起起诉。打官司的过程有点长,而在这期间,“杨幂诈捐”似乎也是被坐实,随处可见骂杨幂“诈捐”的,“娟姐”的外号更是见怪不怪。
而最近这场官司终于结束了,但是让网友没有想到的是,杨幂胜诉了!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敢相信,杨幂胜诉也就意味着没有诈捐,那她岂不是平白无故承受了这么长时间的谩骂?
其实看看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知道杨幂到底构不构成诈捐。法院的这张判决书有两个重点。一个在于这张判决书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其实通读一下判决书,网友就会发现从头到尾说的主要是有没有侵犯李萌的名誉权的事儿!作为原告的李萌,事实上对于法院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判决书说明杨幂胜诉,也只能说明杨幂方面没有侵害李萌的名誉权,但是和有没有诈捐并没有实际关系。
另一个在于判决书上指明杨幂已经在2018年3月份完成了剩下的捐赠,可以说虽然杨幂方面存在不当之处,但主要过错方还是在于李萌。
看到这个消息,不少粉丝也应该放下了心。不过网友却是各有各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这件事一开始就是李萌要求杨幂以自己的名义来捐款的,而且说明了剩下40万自己出,既然如此,杨幂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但是也有网友认为,杨幂一方面对外宣称捐了50万,但另一方面却没有捐,这不是又想要名又不想出钱吗?哪有这样的好事。
不过不管网友怎么想,法院已经给出了公正的判决,既然如此,也没什么好讲的了。不过杨幂这次的“诈捐”事件也给不少明星敲响了警钟。
第一,明星要捐款就应该透明化。捐了多少,什么时候捐的,清清楚楚地摆到明面上来,也省得后面横生事端。这一过程最好有客观的第三方,媒体也行,进行全程监控,并及时将每一步进步公之于众。
第二,有头有尾 ,有始有终。不要觉得捐完款就了事了,后面款项到位,切实地用到被捐赠者身上才是最重要的。要么就别开头,开头就要有始有终落实到位,毕竟整个社会,人和人之间最可珍贵的就是“诚信”二字,这是要积极维护并珍视到底的。如果诚信遭到了破坏,对明星的口碑几乎就是毁灭性的冲击。
第三,明星要正视对做公益的初心。明星做公益是为了给自己加分,博大众眼球,为自己赢得一个好口碑好声誉,还是就是纯粹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初心不同,整个公益过程的造势就截然不同。不然,为啥古天乐捐赠了上百所希望小学多年以后才被人知道?所以,这件事,对明星对大众都是一个很好的经验。
第四,危机公关的处理。杨幂团队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积极向公众解释道歉,并积极补救,公关危机处理得还是不错的。面对公益事件的危机处理,其实多说无益,该干啥干啥,第一时间补救才是王道。
此外,明星对身边亲信的监督和审核,都说疑人不用,但问题在于在疑人不用之前是不是需要必要的磨合和考察?杨幂对身边人疏于管理,这也是不小的问题。
其实,做公益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被帮助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就是好事。而杨幂这次的事一样,捐了钱却吃了哑巴亏,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的确需要好好反思了。
你怎么看杨幂胜诉这件事呢?欢迎留言讨论。
(欢迎关注原创号蜗牛娱乐话,文章版权归蜗牛娱乐话平台所有,任何媒体平台未经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