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吴女士发现同事陈先生将她多年前泳装选美照发到工作群,此举惹怒吴女士,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陈先生称自己认为是好事才分享。吴女士已报警,但律师表示此举不属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时间视频)
举报/反馈

河北新闻网

131万获赞 19.1万粉丝
河北最权威的网络媒体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