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厦门这对男女
同居11年
结果男方发现45岁女友出轨
当场撞见和自己好兄弟
“睡床上”!!!
一怒之下做这事
被判刑!结果太悲催!
看到女友小花(化名)喝得烂醉,而酒友却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小王,小明一怒之下,打断“情敌”13根肋骨。近日,同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小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同时赔偿小王经济损失23万余元。
事情的经过
是酱紫的↓↓
43岁的小明在同安打工
与45岁的小花已同居11年
小王则是小明的工友
两人认识已有六七年
关系很是亲密
但令小明始料未及的是
一直称兄道弟的好友
竟然与自己的女友关系暧昧
2018年正月的一个下午
小明回家后
当场撞见小花与小王
躺!在!同!一!张!床!上!
(网络图片,文图无关)
见状
小王穿好衣服溜之大吉
小花则挨了小明三个巴掌
(网络图片,文图无关)
事后
小花苦苦哀求
并发誓再也不跟小王来往
小明念及多年的感情
也就忍气吞声原谅了她~
然而
事情并非就此了结!
2018年5月10日
小明接到小王的电话
让他到一家小店接喝醉的小花
小明赶到时
看到小花正跟小王在一起
他恼羞成怒,上前殴打小王
(网络图片,文图无关)
此时
小王倒地后欲起身拿椅子还击
不料被椅子绊倒
小明又打了小王几巴掌
并用脚狠狠踢其背部
小花见两人打得不可开交
便让小店老板报警
才结束了这场闹剧
经鉴定:
小王13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
2018年7月4日
小明被警方抓获
归案后
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
同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小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同时赔偿小王经济损失23万余元。目前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惊呆!
现实版的“隔壁老王”!
我们常说:朋友妻不可欺
这句俗语意思是很明显的
就是说对于朋友的妻子是不能产生
其他不好的想法的
如果真越界了。。。
内心的煎熬与不安
好兄弟之间的关系也会破裂!
(网络图片)
网友评论:
红福官:第一次竟然能容忍下,才有第二次的错
最爱五花肉:男的43,女的45。。。。。。更年期的男女我不懂
卢总:45的女人还挺有魅力的
符号在左边:无话可说了
梦醒的我:冲动是魔鬼。为了这真不值
承接家装:意气用事
来源:海峡导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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