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旦 ?—1625年8月12日
李旦,中国海外贸易重要商人,但是根据一些中国官方记录他是一名海盗,福建泉州本地人。李旦被描绘为走私犯,以被禁的海外贸易起家,逃脱当地官府的追捕,居住于日本成为很有影响力的人物。
在荷兰占据澎湖列岛期间,1623年至1624年间官府往来的急件和奏疏中李旦被反复提及。起初,李旦被指责为海盗,后来他阻止日本人军事援助荷兰,对迫使荷兰人离开澎湖列岛有贡献。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李日在1624年回到厦门拜谒祖先坟陵,从债务人那里收债时并没有受到干扰;甚至在离开时,李旦被允许携带满满一船的丝绸和其他货物(参见南居益传)。根据另一则中国文献,李旦为海盗首领。郑芝龙(参见《清代名人传略》)先是在其麾下效力,后来继任海盗首领。
在1958年岩生成一发表了他的文章“明朝末年居于日本平户的中国首领 李旦”以前,我们对李旦的所有了解几乎就上面那些了。在文章中,岩生成一考证出李旦即为英文、荷兰文和日文文献中的“ China Captain”、“ Andrea dittis” 和“唐人力已夕”或者“支那甲必丹”。博克舍早先曾经提到 “福建商人 Li Han Kok又名 Andrea dittis,又名‘ Captain— China'”,但他并没有谈及李旦的生平。根据岩生成一的文章以及其他史料记载,可以将李旦的早年生活重现如下。1571年西班牙人在吕宋岛的马尼拉建立殖民地之后不久,中国商人越来越多地云聚于此。这些中国人主要来自于厦门、泉州港和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广东人可能拒绝让他们参与在澳门进行的利润丰厚的对外贸易,正如葡萄牙人阻止英国人、荷兰人以及西班牙人在澳门的贸易一样。起先,这些福建人乘坐帆船到这里与西班牙人进行物物交换,但很快就开始在帕罗斯岛或者中国人聚居区大量定居。李旦即为其中之一。
我们并不清楚李旦最初是以水手还是以商人身份开始他的生涯,也不清楚李旦第一次到达马尼拉的时间。无论怎样, 李旦成为了中国人聚居区的首领,甚至于在1616年,柯克斯( Cocks)这样描述 李旦“在马尼拉中国人的管理者…………最终为了夺取李旦价值超过四万两白银的一切财产,西班牙人找了个借口,并把李旦囚禁于战舰中。后来,李旦逃脱并逃亡了大约九年,直到来到费尔南多港,自此之后他就在那里生活”[柯克斯 ( Rechard Cocks)写于1616年2月25日的书信]。
李旦财产被扣押的时间大致发生在1603年10月的大屠杀之后,1607年或者1608年他到达日本之前。大约此时,在日本的中国人口突然增加数倍。朱国桢(1557—1632年,参见《清代名人传略》)援引一则报告“1608年开始到达长崎岛的中国商人大约二十人,在不到十年间,到来的中国商人超过两千人。”这是否是巧合?或者说李旦遭受西班牙人的虐待因而导致他的同乡寻求新的安全地点?无论发生了什么,李旦开始成为平户日益增长的中国人的首领,并且于1620年(柯克斯在他的日记Ⅱ第309页中写道)“这位 Andrea Dittis如今已经成为在日本、Han gasaque、费尔南多港以及其他地方所有中国人的主要头目。” 这一时期,德川幕府在江户鼓励对外贸易,当地日本人对中国人也十分尊重。
李旦财力及势力的崛起也许可以从1613年和1617年间许多日本高级官员的报告证明,其中长崎的管辖者拜访李旦或者得到李旦的款待,还有一次李旦贷给一位封建领主岛津六万两银子。一个荷兰人写道:“他是一个狡猾的人;他在长崎和平户拥有华丽的房子、几位漂亮的妻子和孩子们。”1617年末,长崎的一场大火烧毁了李旦的三栋房子和几个仓库,但是他似乎很轻松地度过了这场灾难。李旦和家族中其他成员的财富建立在与中国南部以及亚洲东南部贸易的基础上。由于除了在澳门,明代中国禁止海外贸易,他们不得不转移到中立地点如台湾和澎湖列岛或者偷偷地在外国港口如马尼拉或者长崎进行交易。一则日本史料记载,1614年2月19日,幕府允许李丹的弟弟李华宇(也被称为 Whowe、Whow或者 Whaow,卒于1620年)航行到中国交趾,次年也准许,并于 1616年准许航行到东京。柯克斯在1618年2月15日的书信中写道:“ Andrea Dittis i和他的弟弟Whow船长是最伟大的(台湾)投机商。去年他们派了两艘船,在中国交趾和班特姆以半价购得丝绸。”
这些航行持续了若干年,但并非始终能够十分成功。有记录显示1614年至1635年间,李华宇和李旦本人指挥了 二十三次远航,目的地为中国交趾、东京、吕宋岛和台湾,尤其到台湾有十一次之多。1625年上半年至少还有一次到爪哇的短途航行。这些年里,他们与英国人和荷兰人密切联系。英国人渴望与中国大陆直接进行贸易,因为他们发现日本人不愿意买他们的货物;此外,他们希望,如果可能的话,不用武力达到实现贸易的目的。为了达成目的,柯克斯与李旦交涉,李旦被证明乐于作代理人。1615年7月11日,柯克斯在他的日记中谈到接到李旦的召唤,李旦说他的弟弟正在中国进行活动,三千比索被送给某些高级官员,作为铺路,但是他们建议 暂时等待,直到年迈的明神宗朱翊钧去世,他的儿子继位为止。1621年1月20日,柯克斯在给东印度公司的一封信中有部分提到:“……新皇帝同意我们国家每年派两艘船到中国进行贸易,并且安排了福州附近的会面,希望在那里确认行省总督的态度是否坚定;通行证将会在下个月送给我们,正如之前提到的那样,可以不通过与鞑靼的战争来达到目的。我们的许多中国朋友这样告诉我,我希望这将被证明是真的。”但这被证明并不是真的,尽管柯克斯确实为了此目的接触过李旦。
除此之外,1615年至1621年之间,总数6,250两银子被私下送给李旦和他的弟弟。1623年4月,当东印度公司决定从平户撤回其制造厂时,这些钱没有被偿还,官员们指责柯克斯头脑过于简单,被李旦的承诺所欺骗。几个世纪以来,为了在中国大陆获得立足点荷兰人同样忧心,他们要么被武力驱逐要么被欺骗。显然并不知晓柯克斯曾经通过李旦进行尝试,但最终失败,他们在1623年4月开始与李旦进行谈判,谈判内容是关于去平户的途中在台湾的停留问题。随后,亚当·斐互德( Adam Verhult)被许可赠予李旦一件鲜红色羊毛衣服,并说道:“这是为了寻求[李旦]的一切帮助并让他对我们产生好感。”稍后,李旦向荷兰人借款四千两白银,他们满足了他的要求。次年1月, 李旦再次离开平户前往台湾,但这次荷兰人被他们平户的代理人提前警告:我毫不怀疑阁下[荷兰在华舰队司令雷约生( Cornelis Reijersen)]将对李旦的回报感到满意,而且其他一切也将是可能得到的。但是您必须十分谨慎,不要交给他大量金钱,因为他是一位狡猾之人,他在长崎和在平户都拥有豪华的住所和好几个漂亮的妻子和孩子们。此外,李旦还欠英国人7000两白银。”基于这一警告,巴达维亚的官员们命令雷尔松拿回先前借给李旦的四千两白银。福建的中国官方没有心情为荷兰人提供比他们之前提供给英国人更多的地方,并准备将他们驱逐出大陆以及澎湖列岛。
1623年10月,弗朗斯( Christian Francs)的四艘船只组成的舰队在厦门港口遭到攻击,旗舰沉没,其指挥官和其他人被俘。次年,一系列的中国船只穿越海峡来到澎湖列岛,8月底,成功粉碎了所有抵抗,驱逐了荷兰人。荷兰人剩下的唯一希望就是李旦了。8月17日,李旦到达台湾时,他同意帮忙,并即刻在中国军队指挥官的陪伴下向大陆驶去。起初,李旦从厦门写信(10月19日)说他生病了,无法继续前往福州;两天后,他仍然病着,而且还被官府扣留,不过以他们的观点来看,关于同意贸易一事不会遇到什么困难。1624年11月14日,李旦带着一封厦门官员的信件返回台湾,这位官员承诺他将继续前往福州与省府官员商谈,“努力在你们和我们之间建立起友谊。”然而,其中并没有提到贸易许可,也从未承诺过类似的认可。于是开始出现有敌意的猜疑,认为李旦玩弄了双方,渔翁得利。 当时的中文记载认为李旦是一小群中国人的一员,他们打算为外国人购买中国的丝绸以及其他货物。荷兰人的另一位代理人许心素(卒于1627年)被囚禁。 《熹宗实录》中有一段时间署为1625年5月6日,透露出这样的信息,福建巡抚汇报:“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且所亲许心素,今在系。诚质心素子,使心素往谕旦立功赎罪…………” 李旦在台湾生活了几个月,直到他得到(1625年7月1日)荷兰人的准许, 返回日本。两天后,李旦起航。荷兰人并不觉得遗憾。李旦离开后,他们立刻发现李旦不仅侵吞资金,而且还抢劫通行于台湾和大陆之间的船只。李旦没有机会享受这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李旦当时仍在病中,并于1625年8 月25日在平户去世。
关于李旦的埋葬地点我们知道的并不确切,可能在平户的法音寺院中。 李旦的孩子中,最著名的为李一官,英语和荷兰语中称他为 Augustin(或者 Augustin)quan,他至少早在1618年就开始随父亲经商,1633年仍然在日本和台湾之间进行贸易活动。李旦去世后,他的追随者们包括颜思齐和郑芝龙对领导权展开了激烈的争夺。1628年,郑芝龙最终向福建和浙江总督归降。
显然, 李一官仍然控制着部分的舰队,因为在1633年,在中国有谣传海盗刘香的追随者们正在谋划获取李一官和萨摩藩日本人的帮助,集结成联合舰队 874洗劫福建沿海。这一谣言在1633年中的一份奏疏中提到。 李一官的一个儿子皈依了基督教,在1635年10月18日因其宗教信仰,与八名日本人及外国人一起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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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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