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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就即将迎来了中国的新年,对于中国的传统习俗来说,在过年的时候,亲戚朋友们聚会,喝点小酒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酒局越来越多,不文明的酒桌现象也就越来越多,再去为啥逼着人们喝酒的人,也成了一种餐桌习俗。
如果在朋友聚会当中,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因为醉酒或者身份原因,受到了损害生命,甚至伤害生命的事情,同桌所有人都有相应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的区别就是,有过失行为的就是连带责任,没有过失的,就是责任分担,整体的民事责任
有不当行为共同饮酒者
如果在酒桌上有劝酒的行为,明明知道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是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能在饮酒的时候,仍旧全球的,或者相对应召集的人,没有负责护送醉酒者,纵容其醉驾的,这样的行为,对于共同研究产生的伤害要素有,法律责任和承担连带责任的,否则共同承担伤害的整体的行为赔偿。
无不当行为的共同饮酒者
如果本人没有劝酒的行为,或者中途离开,已经见到了护送劝告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责任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赔偿方式是要进行协商的,具体赔偿的数额也要经过双方协定,不一定强制性及时协商补偿,家属起诉,也不一定会承担责任,具体的还是按照相应的判决和相应的事实依据进行量力而行
月半民生,贴心提醒:
朋友的生命胜过一时酒醒,朋友还在慢慢喝,酒在人在,一时激动疯狂劝酒,酒没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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