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拉萨12月13日电 (胡传鑫 黄飞)2019年春运将于1月21日拉开大幕,13日,记者从拉萨铁路公安处获悉,为确保广大旅客顺利返乡,拉萨铁路警方提前介入,决定自12日起至2019年元旦前启动“清剿1号”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倒票违法犯罪活动。
新华社 资料图
据拉萨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王涛介绍,由于每年出藏返乡旅客时间较内地春运时间有所提前,我们拉萨铁路警方必须提前着手,维护拉萨、日喀则、那曲等地良好的铁路售票秩序,为旅客营造安全、方便、温馨的出行环境。在春运开始前,该处启动“清剿1号”行动作为“猎鹰—2019”战役的一次专项行动,目的就在于将各类倒票违法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彻底净化旅客的购票环境。
据悉,“清剿1号”行动将开辟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两线作战、相互通联,通过公开管理、便衣控制、视频监控等手段,把票贩子可能出没的区域、场所全部控制起来,强化阵地防控,严打叫票、倒票活动。合成作战室将强化网络巡查和售票数据分析,深入查找网络倒票线索,深度挖掘打击网上倒票活动。以车票来源流向为导向,将各类倒票线索有机结合,及时打击各类倒票活动。同时,拉萨铁路警方将进一步强化站区安全防范工作,全面下沉警力,加强站车查缉,严格“三品”查堵,严厉打击扒窃、诈骗等侵财违法活动。
拉萨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为确保大家的合法权益,请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同时,广大旅客在购票过程中,发现倒票线索可随时向拉萨铁路警方举报。(完)
【延伸阅读】
网络平台“有偿抢票”难掩非法倒票本质
近日,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唐先生忧心如焚,他今年计划去齐齐哈尔市的女朋友家过年,但接连两个星期都未能在12306官网上买到卧铺票。无奈之下,唐先生选择了携程网推出的VIP专人抢票服务,收费价格为66元/份。在挂单两天后,唐先生成功地抢到了两张卧铺票。记者注意到,今年至少58家平台推出了抢票软件,这些平台一般宣称平均收费30元左右就可以提升70%、80%甚至更高的抢票概率,甚至有平台推出了“抢票险”。
每年春节前夕,都是非法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这种现象可以说既是涉及广泛的民生问题,也是影响深刻的法律问题。火车票属于国家垄断经营的资源,实行国家专营,不允许任何倒卖行为,因为要保障稀缺资源被公正地分配。在“一票难求”整体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某些热门火车票就成为理所当然的稀缺资源,这种稀缺进一步催生了各种倒卖火车票非法谋利的现象。
对于什么行为属于非法倒卖火车票,法律法规早有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倒卖车票行为,2006年铁路警方出台的《倒卖火车票罪立案、逮捕、侦查终结证据适用规范》《倒卖车票违法行为受案、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复议应诉证据适用规范》,也明确规定非法倒卖车票是指单位或个人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侵害旅客利益的行为。
网络平台通过赠送优惠券或保险的形式有偿帮抢票,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其目的无非是想通过赠送来规避法律问题。但这其实是无法规避的,网络平台收取佣金帮助抢票的行为涉嫌违法,加价之后又赠送优惠券或保险,且额度普遍高于佣金额度,只是给人一种倒贴的错觉罢了,本质上仍是变相加价,因为赠送的优惠券或保险并不能当然抵消加价,仅仅是附带的营销手段。再退一步讲,如果顾客放弃使用住宿优惠券,那么携程网就直接赚取抢票佣金,如果顾客使用优惠券,网络平台依然能够盈利,因为网络平台与相关酒店有合作协议,盈利有保障,而搭售的保险同样是直接盈利,并非免费帮助顾客抢票。对于定性非法倒卖火车票行为,不能从倒卖人是否实际获利的结果来判定,而应该以是否具有获利的目的为判定标准,否则,那些倒卖车票而亏本的黄牛党岂不是都不违法了?
总之,打击各种非法倒卖火车票行为属于社会公平问题,“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用金钱提高抢票概率,显然破坏了火车票销售的公平性。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倒票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的火车票销售环境。(法制日报)
来源:综合中新网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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