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王曦煜
被抢走、被收藏、被拍卖、被返还……
北京时间11月23日,流落异乡的青铜“虎鎣”(hǔ yíng)搭乘飞机回到故土。这条归家之路,一波三折,它走了百余年。
12月11日下午,中国国家博物馆的白玉厅里,在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的见证下,圆明园“虎鎣”由国家文物局划拨、正式入藏国家博物馆。
此前钱江晚报在虎鎣被拍卖的消息传出后,曾专访北京律师刘洋,他在2009年曾作为海外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的首席律师,在法国全程参与轰动一时的圆明园兽首拍卖风波。此后他一直关注文物追索领域。
12日,得知虎鎣回家,刘洋律师告诉钱报记者,这是个好消息,“我们国家正用积极的态度让更多文物回家,无论对文物还是对国人,都是好事。”
不过,他也坦言,文物追索的春天还没有到来。刘洋透露,他在做代理律师的章公祖师追索案,今天下午荷兰也会有最终判决。
一度被拍卖的青铜“虎鎣”
今年3月,青铜“虎鎣”的图片出现在英国一拍卖机构的网站上,它将于4月11日被拍卖的消息,吸引了各方关注目光。
相关资料显示,青铜“虎鎣”原为清宫皇室旧藏,1860年被英国军官哈利·埃文斯从圆明园劫掠获得,此后一直由其家族收藏。
国家文物局得知消息后立即开展信息收集、鉴定研究,在基本确认青铜“虎鎣”为圆明园流失文物后,数次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英国相关拍卖机构,希望通过协商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
4月10日,国家文物局发表声明,强烈反对并谴责该机构执意拍卖流失文物的行为,表示将继续按照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通过一切必要途径开展流失文物追索。
随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国内主要文物艺术品拍卖平台等相继发声,表示如该拍卖机构执意拍卖我国流失文物,将终止与其开展的一切商业合作往来。
4月11日,青铜“虎鎣”以41万英镑价格在英国成交。
出人意料的回家
“逆转”出现在4月底,国家文物局收到英国拍卖机构负责人邮件,称青铜“虎鎣”境外买家希望将文物无条件捐赠给国家文物局。
9月21日,国家文物局代表团会同中国国家博物馆专家组赴英开展实物鉴定。包括科技检测在内的鉴定结果均显示,青铜“虎鎣”符合西周晚期青铜器基本特征。当日,文物交接确认书顺利签署。
在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眼中,青铜“虎鎣”的回归,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坚定信念与负责态度,也显示了我国流失文物追索工作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理解与支持。
12月11日下午,圆明园“虎鎣”由国家文物局划拨、正式入藏国家博物馆。
青铜“虎鎣”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文物,因其精美独特的造型、罕见的虎形装饰而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文化价值。顶盖内铸有“自作供鎣”铭文,“供鎣”二字明确了它的用途——作为祭祀时奉献使用。
“鎣”音“莹”。考古学家孙机表示,鎣是用来盛放一种叫“郁金”的液体香料的容器。他介绍,古代人认为神不吃东西,而喜欢闻香气的。所以就把酒放在爵中,下面用火加热,促进酒气挥发。由于古代的酒通常浓度较低、气味比较清淡,所以特别要在酒中调入“郁金”,增加香味以娱神。他还说,目前已知存世的“鎣”不超过8件,有些是出土的,甚至是残破的,而“虎鎣”却非常完整,且造型奇特,所以十分珍贵。
据介绍,通过X-ray探伤分析,“虎鎣”保存完整,未见明显的后世修复痕迹。在出水口的根部和鎣的外底,有补铸的痕迹。此外,盖上钮环与鋬钮形制不同,这些都可能是使用时残损后补接所致。
还有多少文物流离失所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有超过1000万件的中国文物流失到海外,几乎涵盖所有文物种类。而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00多家博物馆的藏品中,有164万件中国文物,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大约是馆藏数量的10倍以上。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是目前关于流失文物返还领域的两大国际公约。在实际操作中,前者缺乏强有力的履约监督机制,后者则缔约成员国数量有限,结构失衡,大部分主要文物进口国尚未签署该公约。
近年来,我国不断探索促成流失文物回归的多种途径,逐步建立综合使用外交斡旋、协商谈判、执法合作、司法诉讼等方式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模式,成功促成了30余批次近4000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其中圆明园鼠首兔首、秦公晋侯青铜器、大堡子山金饰片等重要文物已先后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甘肃省博物馆等。
同时,国家文物局还上线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追缴被盗文物及海外流失文物依法追索提供依据。
文物追索的春天还没到来
刘洋律师告诉钱江晚报记者,这次虎鎣回家的消息中,一些关键信息没有披露。
他表示,第一,当时拍卖的买家是谁?按他的判断,这次如果是无偿捐赠的话,那么买家很可能是华侨或者我国的民间文化组织。就像当年圆明园兽首一样,有几件是华人买下后捐赠国家的,以他的经验,外国的买家很少会在拍下后再无偿捐赠,他们要么不买,买下后基本是自己收藏,或者再私下交易。“当然,我们更愿意是一位心存善意的外国买家,因为这表示文物回家的观念在国内外藏家心中都有了普及。”
他表示,也有可能是拍卖行迫于压力,和买家达成协议,钱是拍卖行出的,然后送回我国,这样大家都有台阶下。
第二,如果是外国买家送回来的,那么我们国家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奖励?当然不是购买,是奖励。如果有,那么也是今后可以借鉴的一个方式。
以前很多人对于花钱买我们流失的文物持反对态度,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为什么还要付钱。但是这几年,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比较容易成功的方式,但是要注意不要被国外拍卖机构以爱国名义绑架,花冤枉钱。以前也有过冲动拍下最终不付钱的事情,这对于文物追回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刘洋说,这次文物最终回家,是个很好的事情,这表示多方合力,最终促成了文物的回归。
他表示,文物追索这些年逐渐成为专门的法律学科,国内外很多学者在研究这个领域。也有不少判例已经出现。这都表示文物追索逐渐被大家所接受。
“但是,春天还没有到来。目前法律层面还有缺失,追索可以借助的力量也有限,很多地方都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不过我想严冬已经过去,春天应该也不会太遥远。”刘洋透露,他在做代理律师的章公祖师追索案,今天下午荷兰会有最终的判决,“对结果,心存希望吧。”
(部分内容综合新华社、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