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农委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站了解到,《扬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公开发布。根据规划,到2030年,扬州将建立江豚自然保护区。
湿地现状
全市现有湿地14.19万公顷
扬州湿地资源极为丰富,全市现有各类湿地总面积14.19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8.13万公顷,包括河流湿地3.03万公顷、湖泊湿地4.94万公顷、沼泽湿地1671.48公顷;人工湿地6.06万公顷,包括库塘1272.6公顷、运河/输水河1.45万公顷、水产养殖场4.48万公顷。
扬州丰富的湿地资源和多样的湿地类型孕育了丰富的湿地生物多样性,包括两栖类7种、爬行类9种、哺乳类11种、鸟类140种、鱼类6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种(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7种(小天鹅、黑脸琵鹭、鹗、雀鹰、游隼、红隼、小鸦鹃)。全市湿地高等植物有265种,主要经济植物有芦苇、菰、菖蒲、莲、芡实、芦蒿、薹草等。
扬州已初步构建自然湿地保护体系,有国家重要湿地1处(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4处,其中市级自然保护区2处(宝应运西自然保护区、扬州渌洋湖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2处(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高邮渌洋湖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2处(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扬州凤凰岛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7处(邗江润扬省级湿地公园、高邮东湖省级湿地公园、江都渌洋湖省级湿地公园、宝应射阳湖省级湿地公园、江都花鱼塘省级湿地公园、邗江北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广陵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
近期目标
完成退化湿地修复1000公顷
规划设置了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2018-2020)明确,建立全市湿地保护体系,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面保护全市湿地资源,确保规划期末湿地面积不减少;建立全市重要湿地名录,首期完成20处重要湿地认定;划定全市重要湿地范围与边界,加强各类湿地保护形式建设,建立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其他湿地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确保受保护的重要湿地面积达到市级及以上重要湿地面积70%以上。
完善现有湿地保护方法,加强高邮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加强邗江北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广陵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建设。至2020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1%,湿地保护率达到34%以上。
建立完善湿地管理体系,开展湿地监测,建立扬州市水质自动检测预警系统(一期)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天空地一体化环境大数据监测监管体系;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建立教育基地,打造湿地自然学校,完善全市湿地尤其是湿地公园解说系统。
开展重要湿地修复,以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为抓手,以“一江(长江)两河(三阳河、京杭大运河)三湖(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为重点,加快推进“三退三还”等为主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1000公顷。
中期目标
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5%
中期目标(2021-2025)明确,完善现有湿地保护方法和加强湿地保护强度,完成5处重要湿地认定,新建省级湿地公园1处。
至2025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5%;继续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严格执行“三退三还”政策,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各类退化湿地修复2000公顷,确保扬州市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修复与保护,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保育,加快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修复,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各项生态服务功能的正向发挥。
远期目标
2030年建立江豚自然保护区
远期目标(2026-2030)明确,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全市重要湿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重要区域退化湿地基本得到修复,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建立系统的湿地管理体系,湿地管理充分体现长效性与全面性。
到2030年,新建自然保护区1处(江豚自然保护区);新建省级湿地公园1处(总量达到8个),申报国家湿地公园1处;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80%。
全市市级及以上重要湿地达到25处,受保护的重要湿地达到100%。
通讯员曹兆阳郝奇林记者向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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