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增长贡献达30%,流动人口当被善待

  【阅读提示】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4亿人

  光明网评论员:据媒体报道,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从1982年的657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2.44亿人。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从0.53万亿元增加到82.71万亿元。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序,也由1978年的第32位,跃升到2017年的第2位。“一些学者研究发现,人口流动对改革开放40年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0%—30%。流动人口聚集度最高的珠三角地区,成为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流动人口健康与发展论坛”上说。

  “人口流动对改革开放40年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0%—30%”,这一数字,无疑是符合历史经验与现实感受的。回溯40年改革开放历程,经济增长与人口流动是同向同频的。正是小商贩、个体户、大学生、农民工等在全国范围内奔走,经济腾飞才有可能呈现。应当说,人的自由流动,就是改革开放极为重要的启示之一,人口流动越自由越密集,经济发展就越顺畅越有活力,经过40年检验,这应当已经成为常识。置于今天,这一常识显然也并未过时。从人类长程历史看,从全球各国经验看,人口流动是大趋势。人,就是发展的前置条件。

  鉴于“人口流动——经济增长”的逻辑联系已如此紧密,对人口其实已无刻意进行“流动”和“非流动”强调的必要,自由流动,本身就应当构成现代社会人之为人的天然权利,也是现代社会理当提供的基础保障。同时,人也是发展的终极目的。当流动人口贡献经济增长的时候,理当有权享有同等、无区别的资源,流动与否,不应成为区别性对待的依据。

  在新闻源所引的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了当前流动人口面临的困难:虽然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自身却面临诸多困难。由于受到户籍制度及附着在其上的福利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的影响,以及自身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因素的制约,使得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依然无法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呈现出一种“半城镇化”状态——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同时,流动人口在劳动权益保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事实上并未逸出社会关注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议题之外。有关这些话题,舆论呼吁已持续多年,目前仍有改进空间。站在改革开放40年的档口,对流动人口的贡献应当予以正视,对其是否受到充分的政策反馈也当有所反思,流动人口受到善待,本身也是现代社会所理内蕴的平等原则的体现。

  有意思的是,过去一段时间,不少地方出台了“抢人政策”。通观这些政策,大多将学历作为门槛,拿户口等作为吸引人才的筹码,乃至一些地方出现了在医疗、子女入学领域“高端人才”可以优先的现象。这些政策固然有利于拉低户籍等门槛,但有一点也当明确,许许多多学历不高的流动人口,他们也不能被均等化的进程所落下,在一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上,必须要灌注公平精神,是不适合拿来做博弈筹码的。

  流动人口也好,户籍人口也罢,在一国范围内享受同等的权利与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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