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之后,各省都督府代表在上海开会,研究筹组中央政府,国旗问题被提出。与会者为促使袁世凯尽早逼迫清廷退位,在孙中山未参与会议的情况下,最终确定五色旗为临时国旗,武昌首义所用的铁血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12月17日,沪军都督府即向全市颁发标准统一的"五色民国旗"。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电全国,确定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号召"凡我国国民应于是日悬挂国旗以志庆典",南京从29日起"一律悬挂五色国旗"。大元帅黄兴因孙中山曾在国旗上有过争论,迟疑不肯决定。而上海各报已将有关消息披露了出去。黄兴说:"既经露布,用不着我核定,况国旗应由法律定之,只好待诸异日。"因此在没有孙中山参与之下,五色旗被定为临时国旗。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被选举为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力倡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五色旗原为北洋水师的军旗,革命党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也多用此旗。为争取袁世凯倒戈革命政府,五色旗被选为了临时国旗。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旗作为临时国旗。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民国二年,青天白日满地红被定为海军旗。
1912年4月,临时政府北迁。5月4日,由南京迁北京的临时参议院召开第一次会议,"国旗案"被再次提出。由于临时政府建立时"前南京参议院议决用五色旗者,因各省几乎一致,故从多数",至5月10日,"议长用五色旗为国旗之意询众议员,众议员全体起立表决,拍掌欢呼民国万岁",五色旗获得全票通过。 临时参议院认为"本院为全国立法机关,于国旗统一当然有议决之权",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十九星铁血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参议院在提请临时大总统公布国旗的咨文中称:"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就道德上、历史上、习惯上、政治上种种方面观察,非惟足以代表全国精神,且为中华民国永久不磨之特色。现友邦公使、外域华侨,函电所通均已共晓。而外人并有目此旗为虹旗,谓中国驱除专制、建设共和正如彩虹亘天,阴霾尽扫者。此尤可见此旗荣誉中外欢迎,应即定为中华民国国旗。"
1912年6月8日,袁世凯发布"临时大总统令":"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以十九星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本大总统按照约法第二十二条公布之,此令。"至此国旗之争尘埃落定,五色旗正式成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随后袁世凯废止中华民国临时法,制定《袁氏记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随后称帝。1916年5月,在护国军讨伐袁世凯的战争中,孙中山对五色旗却有过一次妥协。为了团结各方面的力量,他指令:"云、贵、桂、浙均已一致遵用五色旗,吾党亦宜一律沿用,俾不致同讨贼之军而有猜疑。"
1921年5月,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后,明令废止五色旗和十九星旗,以青天白日旗替代。1924年9月,国民党通告: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青天白日旗为党旗、军旗。1926年的北伐致使五色旗逐步退出历史。张学良"东北易帜"标志着五色旗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后来日伪政府推出过五色旗来收买人心,但是此时的五色旗已不再代表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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