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未遂”的情况,并非首次出现在落马官员的审判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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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敬农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安徽纪检监察网 图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杨敬农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外经贸委(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快项目拆迁进度、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工作调动、调配纺织品出口配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62.0353万元(其中597.0299万元未实际领取)、港币10.8万元、美元3.8万元。法院认为,杨敬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敬农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数额中有597.0299万元系犯罪未遂,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敬农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杨敬农此前曾被批“长期充当‘两面人’”。公开信息显示,杨敬农与已落马的安徽副省长陈树隆多有交集。
他早年在安徽省经贸系统任职,2004年任安徽省商务厅副庭长。2006年,陈树隆由芜湖市常务副市长晋升市长,杨敬农由安徽省商务厅空降芜湖,接棒陈树隆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两年后,陈树隆出升任芜湖市委书记,杨敬农晋升市长,此后两人先后调离芜湖。2016年2月,陈树隆升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次月,杨敬农由亳州市委书记调任省政府秘书长,再次成为同事。2016年11月、12月,陈树隆、杨敬农先后落马。纪委对杨敬农的“双开”通报中,称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充当“两面人”,政商关系“亲清不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27日的审判信息显示,杨敬农有“597.0299万元系犯罪未遂”。该信息在今年1月一审开庭时,已有所提及。今年1月17日,杨敬农涉嫌受贿案公开审理。当时公诉机关指控,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762.0353万元、港币10.8万元、美元3.8万元,并特意提到“其中人民币597.0299万元未实际领取”。“受贿犯罪未遂”的情况,并非首次出现在落马官员的审判书中。5月4日,四川省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二科原科长孙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一审宣判。审判书中称,孙楠多次收受他人贿赂581万元,“另有45万元未遂”;“受贿犯罪未遂部分,比照既遂从轻处罚”。5月16日,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钟宇华受贿案宣判。法院提到,其“300万元受贿款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实际获得,是犯罪未遂”。
新京报记者 许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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