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人公益网络传销案
人人优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建立“人人公益”平台,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进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
警方展示涉案物品
犯罪嫌疑人仇某于2016年8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深圳人人优益公司后,在广州市天河区某高档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伙同李某东、李某、占某清等人通过招聘业务员上线运行“人人公益”全返投资网络平台。
在该网络平台上投资者(即“天使”)通过向商家购买“爱心”进行投资,承诺每个“爱心”最高5倍分红返利(返还完即收回“天使豆”),即500天可以收回5倍的投资款,提现时直接转入其平台的银行账户。
同时,设置“省代理”、“市代理”、“金牌合伙人”、“银牌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逐层按0.2%、0.2%、0.2%、0.4%、0.8%的比例抽取让利款(即上一层级可以抽取其下面所有层级的让利款),初步发现,该公司仅上线一个月就吸收资金超过10亿元,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2017年3月下旬,广东公安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0余名,捣毁传销窝点30余个,冻结涉案账户100余个、资金1700余万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20余亿元、涉及全国约20万人。
2、迈捷普瑞网络传销案
迈捷普瑞公司涉嫌利用网络平台以销售“苹果干细胞”、“低聚肽”等所谓高科技生物科技产品为幌子,在全国进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
警方展示涉案物品
作案手法
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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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VIP”、“MD”“MB”三层级
返利模式
犯罪嫌疑人佐某立、王某峰等人自称迈捷普瑞公司创始人,公司总部设在新加坡,同时在马来西亚、台湾等地设有分公司,并称迈捷普瑞公司已取得国内直销牌照。该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以销售“苹果干细胞”、“低聚肽”等所谓高科技生物科技产品为幌子,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该网络传销组织通过讲座鼓吹会员可“日进万元”,设立三级发展模式:最低级别“VIP”613元起步,“MD”经理级别3000元、“MB”级别流通商级别10000元,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下线,并获得一定的提成。设立“直推奖、对碰奖、层碰奖”等销售奖金制度,按照层级不同享受销售产品收入的2.8%至48%作为提成回报,牟取非法利益。自2016年7月至今,短短半年时间,发展会员遍布全国及港澳台地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2017年3月下旬,广东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220余名,捣毁传销窝点40余个,冻结涉案资金1亿余元人民币,全案涉案金额约20亿元,涉案人数约47万人次。
3、百特365网络传销案
“百特365”的网站,涉嫌以投资金融、娱乐场、游戏等为幌子,许诺高额投资收益进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
警方展示涉案物品
百特365公司设置“bet365”投资平台,自称拥有40年BC经验,是全球最大的网络BC公司,投资BC、金融、娱乐场及游戏运营等业务,是涉及体育竞技投注的跨国公司,总部位于英国,在香港亦有分支。
该公司称只需在“bet365”投资平台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即可进行“投资”,每月的1日、15日享受投资本金20%-30%的比例分红。投资以英镑计值,每100英镑固定折合人民币900元。
投资100英镑就可以成为普通会员,会员由高到低共分为“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五级。会员每个月可以享有投资本金20%-30%的分红。
介绍他人投资5000英镑以内的可以成为男爵,每月享有下线投资收益的5%;5000-10000英镑为子爵,每月可以享有下线投资收益的10%;10000-50000英镑为伯爵,每月可以享有下线投资收益的20%,50000-100000英镑为侯爵,每月可以享有下线投资收益的30%,100000英镑以上为公爵,每月可以享有下线投资收益的40%。
会员涉及全国30个省份7万余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2017年3月下旬,广东公安抓获主要嫌疑人80余名,捣毁传销窝点20余个,专案冻结涉案账户20余个、资金2.4亿元,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涉及全国约7万余人。
安全提示
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
千万不要碍于情面
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
最后只能是害人害己
竹篮打水一场空
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
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请警惕以下形式的传销活动:
1. 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 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 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境外债券”“网络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所谓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 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4. 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5. 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属于犯罪行为。《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活动的,均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警方呼吁
市民群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10或12315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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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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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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